“我当然知道是辣条,你要觉得我不是,大可以杀了我。”阿嗣冷笑道。
“你看,你又错了,如果是阿嗣的话,这会儿肯定已经打感情牌,不住的向我求饶认错了,是绝不可能求死的。
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去求死,这怎么可能。
这些年,他活的这么卑微,都没有去死。
当了亡国之君,都没有去死,现在又怎么可能会死呢?
大风大浪都过来了,如果能活着,又为什么要死?”
秦墨拿出一把刀子,划破了他身前的衣服,前胸有个伤疤,“这小子死里逃生过一次,他知道死的痛苦,那种濒死感是非常让人恐惧的,一个人体验过后,是绝对不会在轻易尝试的。
那些年,他的确醉生梦死,可据我所查,大多数都是养生酒,要么就是汤水。
每日在自己身上洒满酒水,就是为了装出一副醉生梦死的样子。
他心脏有问题,知道过度饮酒,一定会死。
他花费了几年时间,制造了这种假象。
又知道我们的关系,根本不可能会去给他送行。”
说到这里,秦墨顿了顿,“你这伤口不对,虽然是按照当年的伤疤痕迹去做的,但是太新了。
几十年的伤疤不是这样的,仔细看,甚至还能看到新肉,当初割你的时候,很疼吧?
伤疤可不那么容易营造。”
说着,秦墨手里拿出了一叠照片,全都是阿嗣当年留下的照片,有做完手术后留下的,也有康复之后留下来的。
仔细一对比,其实还是能看出很大的差别的。
伤口也许可以造假,但是唯一的差别就是医生缝合的差别。
当年主刀的,是昝赢的儿子,是心内一把.手,缝合第一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