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嗣抽着烟,“如果,我只是想纯粹做一个叛逆,我可以继续杀人,杀那些无辜的人,这更加可以打击秦墨的威信,让百姓质疑他们。
可杀了那些百姓又能如何,这天下的百姓多的是,杀得完吗?”
“可是主子,如果继续打中兴大乾的旗号,已经没人听了。”小舅子说道:“这么多年来,大好的局面,一点点的毁掉。
当然了,要是几年前,自然是没问题的,到处都是咱们的人,咱们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可现在,我们考虑的,是如何活下来。
只有活下来,才能够考虑中兴大乾的事情。
也许,三五十年做不到,那就七八十年。
要是七八十年都做不到,那就上百年,大明总有衰退的时候。
只要咱们一直在,咱们的子孙后代,就会一直记得,中兴大乾。
我们这一代人,既然无法夺回,那就让他们去夺回。
如果非要在这个时候,争出一个胜负。
不可能。
我们已经失去机会了。
唯一的机会已经没了。
少主背叛了咱们,咱们几乎全军覆没,留下来的,都是多年肝胆相照的弟兄。
可就算如此,弟兄们还是愿意追随主子您。
不为别的,就是因为我们心里一直念着大乾。”
说到这里,小舅子顿了顿,“我曾在老皇爷写的书中看过,北周的遗民,并不愿意臣服大乾,所以宁愿躲起来,也不愿意接受朝廷的恩惠。
我们现在和那些北周遗民又有什么区别呢?
咱们已经努力过了,付出了大量的牺牲,可结果不尽人意。
如果我们现在一头扎进去,那就真的没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