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今一看……原来只有自己拿到的价格才是不对的?
原来不抱团,竟然就会被那些公司们欺负??
英雄俱乐部的价格,是他们内部的商务亲自去谈判签约的。对罗素来说这个太麻烦了,他也没那个精力去扯皮,虽然感觉上还有能谈的余地、但他也就随手签了。
——但原来这个余地至少有两倍以上啊?!
罗素顿时就感觉这家卖可乐的也太可恶了……若不是家里存了那么多可乐,他都想换个牌子喝了。
而且那根本不是一家两家公司,是所有的公司都在按照20%左右的预算在给他估价。因为就连一个抬高价的人都没有,罗素就下意识的认为那是公平的价格了。
当罗素拒绝了他们之后,甚至就连一个抬高价的人都没有。
如此默契的将牛奶倒入大海的行为……
这未免也太过分了——
罗素倒不是贪那个钱。
毕竟他的生活一点都不奢侈,花钱最多的地方就是买各种游戏设备和吃大餐。他目前的存款,打算再攒多一点、买最好的材料亲手给翠雀做一套更好的义体和碟板,作为对自己照顾的回报。
再或者就是给自己改造一下义手,把芯片抽换这种繁复的工作兼容到义体的功能里面。
但这些加起来也花不了多少钱。他对开公司、赚大钱更是没有什么兴趣……他要是有这个兴趣的话,他上辈子就不会去打工。以他的才能,想开公司那可太简单了。
罗素主要是觉得不公平,完全不公平。
——凭什么他这个最当红的“偶像”、在平均年均牺牲率大于20%的特别执行部工作,冒着危险与恶魔战斗的真正的“英雄”……拿到的代言费比英雄俱乐部最被孤立、根本没有名气、也数年没有进行过英雄活动的纯粹商业英雄还要低那么多?
他一年工资加上奖金、还有自己的代言费,也就只有天送一半的收入。
如果不算奖金,罗素拼命一年的工资算上代言费也就只有八十万,勉强够“天送”收入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