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打完四个弹匣就撤。”飞鸟换了一个弹匣,扣动扳机,对着敌军的方向勐扫了一梭子。
巨大的后坐力甚至让飞鸟在马上看起来有些摇摇欲坠,而他身边的其他人,都已经下了马,在对着那个方向扫。
“这枪劲儿真大,不过好爽。”一个墨西哥士兵半跪着打完了点射,重新上了马。
他们手里现在用的这把枪,便是勃朗宁最新研究出来的一把自动步枪。
严格意义上讲,勃朗宁和马可沁最早合作时改的那把温彻斯特连发步枪,就是一把自动步枪。
不过在陈剑秋看来,那把枪的火力远远不足。
马克沁虽然好,但是毕竟是重机枪,太过笨重了,不太适合骑兵使用。
所以,他需要一把机动性高,但是火力充足的自动步枪。
对于老板的想法,勃朗宁一直不以为然。
他始终认为,骑兵作战的话,半自动的射速肯定是够了,压根没必要全自动的射速和火力。
但陈剑秋很坦率地告诉他,自己有火力不足恐惧症,先搞步兵和侦探们用的,然后再改成骑兵的。
于是,这么一款自动步枪就被逼了出来。
它所使用的是全威力步枪弹,钢铁枪身,非常沉重。
勃朗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想把他改为骑兵用的卡宾枪版本。
最终他倒是成功了,不过受限于材料工艺本身,枪还是出了奇的重。
用过的人基本都是牢骚满天。
但有一说一,火力确实还不错。
理论射速可以达到5-6发/每分钟,但实际上只给配了一个容弹二十发的弹匣。
也就是说,一个弹匣几秒钟就打完了。
这枪没给设计可更换的枪管,连续射击久了也会报废。
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陈剑秋依然很满意。
他知道,勃朗宁的射击思路现在其实挺纠结,不过是看在自己总是这么高瞻远瞩和钱的份上,才绞尽脑汁搞出了这玩意儿。
陈剑秋一直认为,自19世纪末往后的一二十年,枪械的很多设计其实都没有什么革命性的飞跃,只是工业技术水平进步了而已。
只要逼一逼,有些大名鼎鼎的枪型,可以提前出现。
比如勃朗宁搞出来的这把自动步枪,就是后世为一战美国远征军设计的“bar”。
骑兵和步兵抵肩射击,侦探们抱在腰间直接腰射,要多舒爽有多舒爽。
新发明的枪生产出一批之后,分别被送往了边境侦探社,华雷斯的这批骑兵也分到了一点。
陈剑秋原打算用奇瓦瓦州西部的一些土匪替枪开开光,可谁想到维尔托德带着他的边军急着先投胎。
陈老板有些感慨。
为什么每次他试新武器的时候,对象基本上都是美国的陆军呢。
飞鸟带着自己的骑兵们在两分钟内将小一万子弹射了出去。
严格意义上讲,这一万发子弹其实并不算多。
因为“bar”本身的精度并不算优秀,这种距离的射法更是有点随缘。
不过短时间内集中洒向一小片区域,威力还是不小的。
美国边防军列阵准备举枪射击的士兵一下子倒了二三十个,基本都是被流弹击中,包括那个从马上摔下来的军官。
飞鸟在打完四个弹匣之后,带着手下的骑兵们骑着马转身离开。
既然是送礼,送到了可得先离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