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
借着灯光,伊娃看到了自己熟悉的那个人。
小洛克菲勒手握着方向盘,喘着粗气,怔怔地看着车正前方趴在血泊中的哈里曼。
伊娃二话没说,冲向了那辆汽车,途中还不忘捡起她的那个牛皮箱子。
她将箱子从窗户扔进了车里,然后手伸了进去,打开车门跳上了车。
“开车!”
伊娃对小洛克菲勒说道。
“去哪?”大少爷显然还没有缓过来。
“不管去哪,先离开这里。”伊娃远比小洛克菲勒冷静的多。
小洛克菲勒的肾上腺素显然还处于一个较高的状态。
他猛地一打方向盘,一脚油门,沿着河边的路飞驰而去。
哈里曼的司机正叼着一根烟,无聊地靠在车门上。
他的老板让他在这里待着这里等,不管听见什么动静,都不要进去。
他是和哈里曼一起看着伊娃走进那间衣服店的。
“老板现在越玩越花了,难不成要和他的那位尤物情人在河边上打野战?”
正当司机还在浮想联翩的时候。
一辆汽车猛地从拐角冲了出来,从他的身边呼啸而过,扬起漫天尘土。
“咳、咳,你他妈的”
司机被呛得直咳嗽,对着已经开过去的车叫骂道。
可当他借着路灯的灯光看到那辆车的车牌时,愣住了。
“3”!
作为纽约最先购买车辆的几个人之一,这个号码的拥有者在司机圈大家还是都很熟悉的。
小洛克菲勒。
这个大少爷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大半夜的在靠近河边无人的道路上疯狂飙车。
司机撇嘴骂了一句之后,重新回到了车里。
他靠在椅背上,继续等他的老板归来。
与此同时。
纽约大道221号,共济会沙龙门口。
一辆汽车停在了马路边上,一个年轻男人从驾驶室里走了出来。
他走到了大门口,摘下了自己的帽子。
“小洛克菲勒先生,请出示您的徽章。”门口的侍者微笑着对男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