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打算冲出门,再给这家伙一个难忘的教训。
但他旁边桌子上,有一个人站了起来。
从这场战局一开始,陈剑秋便在一旁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他的桌子一直都是离战局最近的,其他桌子的人都跑开了,只有他们一桌淡定地在那喝着酒,吃着披萨。
陈剑秋其实不太想插手这场殴斗,这跟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他站起身,只是因为胜负已分,打算回楼上休息了。
可红脸壮汉显然误解了他的意思,他认为这个中国人在这时候站起来,是一种挑衅,就和现在躺在外面的那个男人一样。
他在加利福利亚的时候,曾见过很多中国人,但都低着头,说话小心翼翼,从来没有一个像眼前这个人一样,敢在自己面前站直。
这个黄皮肤的人凭什么敢直视我的眼睛?
壮汉身后的四五个人围了上来,他们都是当地的一些农夫,受教育程度不高,但打架绝对是一把好手。
陈剑秋身后的飞鸟和肖恩也站了起来。
酒保一见自己的金主要遭,暗道不好,这三个人哪是红脸壮汉那边的对手,这拨人在酒馆已经算得上是惯犯了,自己好几次建议老板不要放他们进来,可都被老板拒绝了。
用老板的话说,这些人都是用自己的拳头掌握命运的勇士,只要他们愿意赔付损失,自己就没有理由不放他们进来,这是美利坚对自由的尊重。
红脸壮汉脱下自己那件被男人吐得一塌糊涂的上衣,露出自己的一身横肉,他胸口长满了胸毛,像是一只未进化完全的狒狒。
只见他弯下腰,怒吼一声,脖子处青筋暴露,肌肉暴涨,目露凶光,后脚猛的一个蹬地,如弹簧一下冲向了陈剑秋。
转眼之间,壮汉便来到洛卡身前,他伸出双臂,打算如法炮制,像对男人一样把眼前的人抱摔在地。
这次,要摔断他的颈椎。
“啪。”
一声脆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