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金马利街23号?”李四福拿着手里的纸条,照着门牌一个个对照着。
身后的街道上,陆陆续续有挑着担子的黄皮肤华人路过,他们行迹匆匆,时不时会扭头瞅上他们一眼。
骑马的人,在旧金山的华埠里,可不多见。
“诶,老乡,可不可以问下这个地方在哪?”李四福拦住他们中的一个,问道。
那个华工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显然,他既不识字,也听不懂李四福的湖南话。
陈剑秋从马上下来,拿过李四福手上的纸,用粤语和那个华工交流了起来。
华工也终于开始说话了。
两个人虽然同说的粤语,不过口音看起来好像也有蛮大的差别,不过那个华工总算弄明白了他们在找什么。
“沿着这条街直走,左拐一个三层的楼房,那里就是了。”
陈剑秋谢过后,重新上了马。
不多久后,十来匹马在一个会馆的门口停下了。
“宁~阳~会~馆。”李四福抬起头,看了一眼正门上的匾额,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了出来。
“嗯,最近有些长进,总算念得进识字书了。”陈剑秋站在他的身前,手背在身后,抬头看着匾额。
“新宁(作者注:今台山人在旧金山建立的同乡会馆,现在应该是旧金山最大的华人会馆了。”
陈剑秋说道。
大部分的华工进入美利坚,都是从旧金山的港口,一般粤籍的华工们会留在加利福利亚,加入同乡的社团,而其他贯籍的,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
由于人数和语言的原因,他们形不成什么有规模的同乡会组织,只能和太平洋铁路一起,势单力薄地继续向内陆进发。
陈剑秋刚准备抬起脚跨进门槛,却突然间想起来什么。
他转过头,看了眼身后的十来号人。
自从上次山谷的战斗之后,陈剑秋以那次行动的华人为基础,又亲自挑选了七八个条件比较出色的,组成了一支二十来人的队伍。
陈剑秋让张大年取名字,老爷子挠了半天的头,提了一个“龙骧”。
于是,这支队伍就叫龙骧组了。
他们接受了来自阿比奥特以及陈剑秋的亲自训练,统统配备了最先进的武器和最强壮的马匹。
一水的黑色外套和牛仔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