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秋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方巾,遮住了自己的脸,只露出了自己的眼睛。
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徽章。
这个徽章是从衣服胸口抠下来的,上面刻着一只睁开的眼睛。
他掂量了一下这个徽章,又重新放回了自己的口袋里。
“出发!”
二十来人重新骑上了马。
他们沿着一条小路出了唐人街,绕了一个圈后直接出了城,随后沿着海岸线大摇大摆向着港口而去。
此时路上的行人并不多,他们对身边经过的马匹,行了注目礼。
昏暗的路灯下,他们根本看不清马上人的脸,只看见他们背上的枪,还以为是巡夜的武装巡逻队。
而此刻,在港口工会的办公室外屋里,正是灯火通明。
一群码头工人,正聚集在这里。
黄毛一个脚踩在椅子上,拿着两个空酒瓶,在桌子上比划着。
先这样,再这样,然后这样。
他在安排今天晚上“突袭”华工合作会的行动。
“老大,带不带枪?”一个瘦子,伸长了脖子,疑惑地看着桌子上的两个空酒瓶。
黄毛的安排,啰嗦而又不得要点,他其实没太听懂。
“带,为什么不带?”另一个长相更为狂野的工人说道,他袒露着上衣,抓了抓自己的胸毛,“敢挡我们的,一枪崩了就行。”
黄毛想了想,没否定他的提议。
“要我说啊,根本不用那么麻烦。”一个络腮胡子摇了摇头,他一扬脖子,灌了一口啤酒,“直接冲进去,砸烂了,然后放一把火烧掉,看他们滚蛋不滚蛋!”
“我前年就是这么干的,哈哈哈哈哈”胸毛工人哈哈大笑。
在几年前的暴乱中,他第一个冲进了唐人街,爬上了一间屋子的房顶,在屋顶上砸了一个洞,然后把油和火把,都丢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