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章 不让还?那就不还了!(1 / 4)

陈剑秋停下了自己的脚步。

“你欠了多少钱?”

“连利息一共一万五千美元。”马克沁颓唐地说道。

“不应该啊,就算你做生意赔得倾家荡产,你不是有那么多专利么?随便拿出来卖卖也不止这个数啊。”陈剑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爱迪生抄袭了我发明,我比他先申请,但是通过的时间,却比他要晚。”马克沁抓着自己的头发,极其郁闷地说道,“这让我的那些专利变得一文不值。”

“我已经将所有的资金,都抵押了出去,万不得已,才借的高利贷。”他说道。

“这就难怪了。”陈剑秋看着马克沁。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更何况还是一万五千美元。

“你借得谁的钱?”陈剑秋追问道。

“李维·施特劳斯,一个犹太人。”马克沁捂着脸,有些悲愤,“一个卖裤子的。”

他用手指蘸着酒,在栈桥上写出了那个犹太人的名字。

陈剑秋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这个人,他不认识,不过这字母的拼写,他是熟悉的。

levis

李维斯。

还真是个卖裤子的。

“他一个卖裤子的,怎么会选择放高利贷?”陈剑秋疑惑地问道,“谁给他的胆子?”

高利贷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哪个州都一样,最多对于高利贷的界定不一样而已。

在西部敢放高利贷的,都是狠角色。

他一个卖牛仔裤的,哪来的勇气?

“旧金山的犹太人有不放高利贷的么?”马克沁低声说道,“有一个爱尔兰人的帮派替他们收款。”

“嗯~那就合理了。”陈剑秋把手伸向了马克沁,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这债我替你还了。”

马克沁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

“对,我。”

陈剑秋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他。

马克沁借着瓦斯灯的光,看着名片上的内容。

他一边看,一边上下打量着眼前的这位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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