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的意思,就是想收购陈剑秋手上无烟火药的专利权。
至于价格嘛,可以面谈。
陈剑秋突然想起来,上一个要和自己面谈的人,刚才好像已经分成几部分在空中划过。
“给他们回个电报,我来说,你去拍。”陈剑秋叼起了他的雪茄,说道。
拉蒙·杜邦由于和自己叔叔亨利·杜邦在理念上的不和,曾经负气离开过杜邦公司。
他在新泽西州的特拉华河畔建立了“雷帕诺”炸药厂,和对面的特拉华州一河之隔,专门研制不受自己叔叔待见的黄色炸药。
但由于在后续收购赫尔克里斯炸药品牌专利的过程中置换了自己的股权,所以兜兜转转,这位年轻人又回到了杜邦公司。
亨利其实很看重他的这个侄子。
观念不同归观念不同,没有人能够否定自己这位侄子的才华。
退一万步讲,总比自己那两个废物儿子要好得多。
和自己那位完全不懂火药工艺的军人叔叔不同,拉蒙是一位天才的化学家和发明家。
他对于炸药的工艺研究,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
如果没事的话,他会一直待在自己炸药厂的实验室里。
而今天,他实验室的桌子上的器皿和仪器还没有开动。
拉蒙·杜邦气得双手发抖。
导致这一切的,是桌子上放着的一份从罗斯威尔拍来的电报。
电报的字数少到令人发指,只有两个单词,六个字母:
“nosell(不卖!”
拍电报的人似乎在表明一件事情。
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拉蒙·杜邦,连让他多花几个钱拍电报的价值都没有。
这是一种侮辱。
年轻人的愤怒,无以复加。
他面色阴沉地把经理叫到了自己的实验室:
“去给我挖他们的技术人员!高薪!全部挖!”
经理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告诉这位少爷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