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奉璘是官员,普通的百姓若是想向官府告发竹奉璘这样的武官,除非是去开封皇宫门口,敲登闻鼓告御状,否则依照律法,百姓首先就要受到三十大板,会非死即残。
这是为了防止有百姓诬告官员,是对官员的一种保护,也是行政力量弱小的现状下,必然的选择。
不然是个百姓来告官,官府都要查验一番,此时可没有这么多能查案的官员供朝廷使用。
因此就要设立一个告官的门槛,能扛得住三十大板的人才有告官的资格,虽然这种手段很极端,却也是这个时代,朝廷的无奈之举。
同时刘从义还是被朝廷追捕的前武德司人员,李延庆不可能冒着暴露刘从义的风险,让刘从义或者他的亲属去告官。
而若是由吴观这样的官员来告发竹奉璘,那就只能向上级监察机关,也就是向御史台检举揭发竹奉璘。
御史台审理案件,需要很多繁琐的步骤,大量的时间,这样则会让魏仁浦提前知晓做出反应,也就难以以此来攻击魏仁浦。
至于李延庆这样的高官衙内,虽然告官不用受三十大板,但因为不是当事人,无法向官府告发竹奉璘。
所以作为竹奉璘劫船同伙的蒋达,是最好的人证,必须要抓到他,审讯出供词,然后用蒋达向州府告发竹奉璘,最为稳妥。
“喏!”张正高声应道,带着方志和领命而去。
接下来就是和时间赛跑的游戏了,必须要尽快抓到蒋达,将他押回宋城,靠着供词写出诉状。
将诉状提交给州府后,再由节度判官和节度推官两人联名审讯、用印,而后调动州兵赶往宁陵逮捕竹奉璘。
最后再将逮捕、审讯竹奉璘的奏折递交给朝廷。
与此同时,政事堂的李谷、王溥将压下来的,提拔竹奉璘的札子递到郭荣的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