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书房论事(2 / 4)

届时宋州四万余户,二十多万百姓的赋税都得由这些书吏们来对账、备案,还需要再誊写一份上交到开封的三司。

吴观自认为没有能力处理这么多的政务,窦侃和赵兴业肯定也不行,到时候三名主官再加上三个九品的参军,就是累死在府衙,也难以完成任务。

“那么与书吏们和解,让他们配合我处理政务,需要如何做呢?”经过一番深思,吴观最终选择了中策。

上策行不通,下策又显得自己太过软弱,吴观肯定是不能选的,如此就只剩和解一条路了。

“那老师可以先去拜访一下窦判官,试探一下,看看窦判官是否也被书吏们抵触。”李延庆知道老师一定会选择中策,早就准备好了措辞。

李延庆很清楚书吏的弊害,自从在唐朝出现后,书吏就一直是中国历代封建官僚社会的顽疾,一直延续到清末还是如此。

宋代官场评价一个地方官是否合格,首先就是看这个官员能否摆平一地的书吏,然后做一点实事出来。

清朝有一种说法是“与吏共天下”,“天下者州县之积也,治乱兴衰悉系乎此。”

因为在古代要培养一个合格的书吏实在是太难了,不光要能说会写,还要通政务、懂律法、明税赋。

而各级官衙需要的书吏又太多,光一个县就需要八名书吏,府衙则需要三十名以上的书吏,少了就会造成政令的不通。

书吏们又都是本地人,他们父死子继、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就会造成惩治也不是,不惩治也不是的两难局面。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