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不符合逻辑(2 / 4)

如果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自己的血迹,那么理论上来说,从凶手擦拭血痕的地方,可以分离出五个人的dna信息。

其中四份应该是属于四个被害人的,另一份应该就是凶手的。

杨森这边在做擦出血迹位置的dna分离,老白和刘国栋那边在做其他四个人的dna信息提取。

之后两边进行对比,就能得到凶手的dna数据。

陆川这边也在忙着,凶手在现场留下了脚印,陆川在做足迹鉴定分析报告。

陆川在现场虽然已经判断出了凶手的大概体型特征,但是出具鉴定分析报告和口述是不一样的。

足迹鉴定报告必须要具有司法效力,所以对于足迹的数据分析比较重要。

这就不是陆川根据经验一说,其他人就能信的,要与足够的数据支撑。

还有一点,就是现场的指纹提取。

案发现场杂乱无勘,很多地方都有残留指纹,凶手在做案结束之后,没有对现场的指纹进行清理。

擦指纹,其实也是刚刚四人在现场最耗费时间的工作。

陆川根据现场的血迹情态,大概做了犯罪现场重建,凶手行凶的速度应该比较快,没有在现场逗留过多时间,凶器应该被带走了,床上的枕巾有一条被对方带走。

理论上有可能残留指纹的东西都不见了,其他的地方,凶手留下指纹的可能性其实并不大。

陆川现在重点做的是从房门上提取到的指纹鉴定。

从被害人死亡时间来推断,凶手行凶的时间是在今天的凌晨3点到4点之间。凶手能够在四名死者熟睡的过程中下手,就说明对手应该是有房间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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