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他在大街上自己摆了个擂台,声称接受二十岁以下任何人的挑战,谁能打赢他他就给谁做奴隶。擂台摆了三天,没有一个人打赢他,因为没有一个人和他打。
六月的时候,武院的招考即将开始,他又跑去了武院要挑战聂擎。聂擎是武院上一届学员之中最强之人,有人把他和大鼎学院的苏飞轮,太上道场的风秀养并称为京城三杰。他在武院门外喊了一天,傍晚的时候聂擎从武院里出来,随手把武院外面重达数百斤的下马石搬了起来,又随随便便的扔出去几十米远,拍拍手走了。
然后朗敬站在那发了半个时辰的呆,低着头脚步沉重的离开了武院大门口。
后来他打听了一下聂擎的年纪,听闻聂擎十八岁,苏飞轮十九,风秀养十七。所以他就自己在衣服上绣了一行字,二十岁以下天下第四。
以至于后来人们提起他的时候,都戏谑的称呼为天下第四。
那是一个奇怪的人,大多数人都说他是一个疯子。一个为了出名,可以不顾一切的疯子。
当安争真的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忽然觉得这个人有些可怜。
朗敬站在武院的大门口,穿着一身粗布的衣服。虽然衣服已经很旧很旧,还有很多补丁,但却很干净。他站在武院门口,怀里抱着一把刀。他的裤子有些短了,到脚踝处。脚上穿着一双布鞋,破了洞,但也补的很好。所以安争觉得这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一个想凭借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人生的可怜人。
朗敬的实力必然是不弱的,不然他不会真的去挑战苏飞轮风秀养和聂擎那要的天之骄子。既然他的修为不弱,那么他完全可以靠做护卫或者其他什么事让自己生活的好一些。然而他没有,说明他骨子里有一种近乎于变态的自尊。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去做那些低等的事,他坚信自己会成为一个人上人。
安争看着朗敬,简单的观察之后做出评价可怜,不可敬。
“你就是安争?”
朗敬双手抱刀:“在下朗敬,想挑战你。”
四方面,下颌上是一层胡茬,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纪大一些。他的腰挺的很直,但后背却怎么看都稍稍有些驼。他不是驼背,他只是被什么东西压的有些喘不过来气。
浓眉大眼,嘴唇稍显厚了些,鼻子也很挺拔。如果他怀里没有抱着刀,谁都会以为他是一个庄稼汉。
安争问:“为什么挑战我?”
朗敬回答:“因为你很有名,我打赢了你,我就会比你更有名。那些觉得你是个人才的人,会觉得我才是个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