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计笑呵呵的点头:“咱们段爷真是一条好汉,以前没有从军的时候,一顿可以喝六七斤最烈的酒,从了军之后说扳住就能扳住。男人,就得如将军这样。”
段爷居然被他夸的有些脸红,笑了笑摆手:“赶紧滚蛋,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再贫嘴我把你舌头揪出来。”
那小伙计一边开着玩笑一边往后走,眼神里有些让人不理解的释然和欣慰,还有一种满足。或许是因为累了,那段爷坐在那没一会儿就趴在桌子上睡着,还流口水。打呼的声音不大,可是很有节奏感。呼噜噜喂喂喂喂喂呼噜噜喂喂喂喂喂
坐在安争他们旁边吃饭的几个人看着段爷睡觉,也都在笑,眼神里也是那种和小伙计一样的释然欣慰,还有一种放松。
“想不到段爷变化这么大。”
其中一个人说道:“当初可是咱们方城郡城里最大的”
后面的话他没好意思说出来,不过显然不是什么好话。安争从他们的聊天之中断断续续的听了一些关于段爷的故事,才发现这个男人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了。
段爷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可能是上天怜悯,虽然他从三岁开始就没了爹娘家人,靠着这家喂一口那家喂一口长大成人,可是身体一点儿也不亏,比别人家的孩子还咬强壮。七岁的时候就能将路边腿粗的柳树拔出来,十三岁就一个人在城外猎杀了一头低阶妖兽。要知道他不是修行者,没有人为他开悟,也没有人教他修行,他是天生神力。
到了十几岁之后,他开始受不得别人说他是野孩子,是孤儿。谁在背地里说他什么,他就找上门暴打一顿。一时之间,方城郡这半边谁都知道野孩子段伏龙是个惹不起的流氓地痞。可是他有个小本子,他不识字,就把自己小时候吃过饭,睡过觉的人家都画在本子上。他也没事做,整天就在自己生活的那几条街转悠。哪家若是被外边人欺负了,他第一个冲上去。
前些年城里最乱的时候,一群地痞流氓动辄聚集上百人,呼啸而来,趁着夜里打家劫舍。巡边的军方知道他们做的,可是这些家伙极狡猾,没有留下证据。十四岁的段伏龙早晨起来习惯性的溜达到陈婶家去喝粥,到了门口就闻到了一股子血腥味。冲进去看到陈婶被打死了,肚子上破了一个洞。而陈婶的女儿,才十六岁的烟花姐姐自己上吊死在了屋子里。
头天的时候,那群家伙看到烟花生的美貌就在大街上调戏过,结果被段伏龙遇到了,虽然他才十四岁但力大无穷,一个人打跑了六七个流氓。结果没有想到这群畜生当天夜里就来了,杀了陈婶,糟蹋了烟花姐姐,之后烟花自缢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