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统摇摇头,这种食物他能吃一辈子。
他也蹲下来,埋头吃粉,没一会儿就吃完了一碗,吧唧几下嘴巴,感觉还能吃,他暗暗惊讶,这玩意还真是开胃的食物。
“要吃饭就快去排队,晚了就没了。”
曹信提醒道。
“呃,好!”
庞统拿着碗也跑去排队,前面的士兵知道他是将军的客人,纷纷给他让开了道路。
庞统连连道谢,打饭的士兵给他打了两个馒头,一碗肉,一份凉菜,还有一碗凉茶,与普通士兵一样,能吃的就多给馒头,不能吃的少给。
庞统端着大碗回到麦秆堆上,喝了一口凉茶,茶里加了糖,味道很好。
“曹将军,你们这里伙食这么好?”
“这算啥。”
典韦说道,“每次打了大胜仗,或者过大节,我们军营里有红烧猪蹄、炸鸡、卤鸭,还有酒水,啧啧,那才是大餐。”
“曹军的伙食确实很奢侈啊。”
马超吃着肉夹馍叹道。
庞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这样吃,粮草够吃?”
“哈哈,有啥不够吃,我军天天大胜仗,从荆州邺城江东抢来的财货能堆成山,我们还有几千个农庄,每年养十几万头猪,有几百个水磨房,只要肯出力气,乞丐都饿不死。”
典韦端着碗大笑道。
“曹军这边三天一顿肉,还换着花样来,馋得我都不想回去了。”
马超叹道。
“别天天曹军曹军的,你不也是曹军的人。”
典韦不满地说道。
“我是西凉军,不是曹军!”
“嘁,就西凉那鸟不拉屎的地方,有啥可想的,伱们那里能天天吃肉,能喝到凉茶,吃到凉粉,天天喝美酒?”
典韦嗤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