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断电话,她给我发来了一个银行账号,是国外的汇款账户,我把钱打了出去。
一千五百万,怎么也够白姐他们快活一阵儿了。
还有那副放在柳爷身上的画,到时候如果卖出去的话,又能换来不少的钱。
我这人虽然对钱的兴趣不是很大,但想要在这社会中爬行,钱一定是必不可少的玩意。
既能救命,也能害人。
想起柳爷,我突然反应过来,还没有去见过他,按理来说我应该把自己做的局提前告诉他,这样他在阎王席开始时,可以配合我。
但现在估摸着已经来不及了。
阎王席如果想要举办,鬼市的通行证是必不可少的,我虽然并不知道具体地点,但柳爷当天一定会出现。
换句话说,整个陵城的古玩世家,说不定都会在场,而北驼魔肯定也跟他们打通了合作,以此来确保不会有人半途倒戈,反咬北驼魔一口。
那样的话,他不但会颗粒无收,很有可能还会锒铛入狱。
毕竟那个叫做孙宝山的人物,可是首都来的高官富贵,掌握着几十亿的财产,必然有强大背景。
提起孙宝山,就不得不说起福伯。
当初我在龙坪山上,只见了福伯一面,就将这一场局给布了下来,这可以说是我在陵城以来,做过最大的一场局。
希望不要失败。
因为如果失败,我的下场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说不定就要因此和北驼魔挑明身份一战。
当然。
既然被江湖八门追杀过了,我倒也不畏惧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