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澳兹抬起手,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信号发射器:一切正常,芙拉娜也显示在线。
一切准备就绪,李澳兹动身,靴子踩在泥土上,向日葵轻轻招摇,亲切地攀援着他的肩头,和煦的风把鸟雀的鸣叫带到耳边。迎面扑来泥土芬芳,眼底尽收田园风光。
他穿过向日葵的海洋,便看到了一座胶囊似的农场小屋,一个带着草帽的老男人坐在长凳上,穿着宽大的白色背心,蓝色帆布外套,手里捧着汤和面饼。他老远就看到了李澳兹的到来,将嘴里的食物不慌不忙地咽下,随后对他说道:
“向日葵还没熟呢,想买再等一周。”
“我不是来买葵花籽儿的。”
“茄子?土豆?莴苣?番茄?还是辣椒——我们这儿基本什么都有。”
老男人不许不急地说着:
“只是都不如向日葵好,瓜子可香了,百分百原生态无农药残留,最优质的独特口味儿,吃起来又脆又香,还有黄油一般的口味。”
“阿尔德·米德卡什·琉娥。”
李澳兹摆出一副认真求教的模样,说道:
“我是来找琉娥先生的,有一个问题我必须解决。”
老男人把食物放在一旁,站起身来,认真打量了一下李澳兹,出声问道:
“你走了主宰系的突变者道途?”
“可以这么说吧。”
“跟我来吧。”
老男人没有多废话,转过身,直接领着李澳兹步入胶囊农场,刚刚踏入其中,李澳兹一抬头,便看见一台悬浮着紫色合成晶体的发电机,出口问道:
“虚空能发电机?”
“战场上淘汰下来的二手货。”老男人对这种东西不以为然:“你对公社知道多少?”
“问这个干嘛?”
“我得确定一下,琉娥脾气不好,公社的事业倾注了她一生的心血,你最好不要刺激她。”
“我基本都明白。”李澳兹说:“生命公社专注于研究奥能、基因和信息熵,其实本质上是为了研究生命。”
“永生,或者说,长久的寿命,在宇宙中不稀奇。人们都知道,攀登道途到一定的地步,飞升登神,就能坐享近乎无尽的生命。”
“这我明白,研究永生嘛。就算是神灵,也是会死的。所以道途才需要新鲜人不断地涌入其中,人人都想延长生命,你们做的就是破译生命密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