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就欺负人又如何?(3 / 4)

说着,目光看向众人,“大家说是吧?”

在场之人,基本都是法盲,面面相看,都有点不确定蔡柳氏说的话。

“蔡柳氏,你说的,可是真的?”一名吃瓜群众问。

“当然是真的。”柳舒琳淡然道,“这个事,我可是去县衙咨询过的。县衙的大人跟我说,这种契约,属于霸王契约,带有明显的欺凌性质,大旭律法是不予承认的,所以,是无效的。”

顿了顿,接着道:“也正因为知道是无效的,所以,我才决定,尊重大旭律法,不再履行这个契约。”

“否则,岂不是等于我是在藐视大旭律法?”

说到这里,她还满脸微笑地瞥了牛李氏一眼。

郑显仁眼睛亮了亮,接过话茬,道:“没错,如果这个契约是不符大旭律法的,那么,蔡柳氏不再履行,自然也是没有问题的!”

众人纷纷点头。

有人道:“确实是这个理,如果契约合法,不管内容是什么,签了就该遵守。但,既然不合法……那还有什么遵守的必要?”

“再说,蔡家与牛家儿媳签的这个契约,本来就很不公正!我只是听着内容,就觉得火大!”

“哪怕蔡家需要给孩子养济费,也不可能每个月给五两吧?”

五两,那是什么概念?

这不是等于在勒索吗!

其实,这个契约的“败笔”,就出在五两银子这里!

这个金额要是变成小于一两的数值,这个契约还是有效的!

五两,太大了!

违背了律法基于此事认定的“合理范围”,所以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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