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美愤慨道:“司徒岩是东唐大学法律系的客座教授,是著名的法律学者。而他竟然罔顾正义和真相,让受害者去求得坏人的谅解,这难道是一位教授,一位学者,一位律师应该做的事吗?”
曹云抚额低头许久:“什么时候的事?”明显感觉和衣美不在一个频道。
衣美:“前天。”
曹云无奈道:“衣美,你对我们工作是不是有误会,我们接受民众对律师的投诉……”
衣美:“我现在就是在投诉。”
曹云道:“投诉什么呢?”
衣美:“我刚才说了,投诉司徒岩助纣为虐,欺负好人。”
曹云解释道:“如果司徒岩助纣为虐,是可以投诉的。但是司徒岩向你说明的法律知识是没有错的。你姐姐和对方作品冲突点在世界观和魔力系统上,你姐姐无法证明自己之前就完成了世界观和魔力系统。但是对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完成了世界观和魔力系统。”
衣美质问:“你也认为打官司我姐姐一定输?”
当然有机会赢,问题是司徒岩知道你请不起好律师。
现在问题出来了,司徒岩说的不太对,司徒岩所说官司没得打这句话是错误的。但是又是正确的,司徒岩略过了投入和产出的说明。
衣美很聪明,见曹云这表情,立刻小心问:“官司其实是可以打的?我姐姐能赢?”
曹云点头:“没错,不过司徒岩也没错。你要打赢这官司需要一位比较好的律师。按照案子的性质不适合风险委托,因为需要调查和收集证据,事情比较繁琐。我预估费用价格大概在八万到十万之间。不过不是给了八万十万就一定能打赢官司,这件事主观偶然性有可能成为决定因素,所以司徒岩不建议你姐姐打这个官司,建议和解协商是正确的。”
衣美想了很久,再一脸懵圈看曹云,没听懂。
曹云耐心解释道:“官司有可能赢,也有可能输。你要争取赢的话,必须投入很多钱。即使投入很多钱也未必会赢。简单说,你给十万块,就是买一个赢的可能。司徒岩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适,不符合你姐姐的利益。顺便问一句,哀夏能赚多少钱?“
衣美:“每期三万块。”合约是买断合约,不是分成合约,这是针对非知名作者的一个好处,由漫画社来承担风险。同样的,赚了钱,漫画社拿大头。这对作者来说是不是很吃亏?不,恰恰相反,就本部热卖的作品来说,作者经济利益受到损失,但是作者通过这部作品出名这才是最重要的。并且作者也有选择权,比如可以只出四期就结束,重新开始其他作品的创作。有名气后很多事是可以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