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二章 新元首府(3 / 4)

怒海覆清1852 董王不懂 5173 字 2023-05-16

董良要制定华族法典,自然不能仅仅照搬后世的东西。

要知道律法不同于其他东西,他有很强的时代性,受到风俗、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制定律法除了考虑到华族的统治模式、统治基础,还要结合当前百姓的生活风俗和生活习惯。

这是一个系统的过程。

不是董良将法国的民法典和刑法典翻译过来,或者将他记忆中后世的民法、刑法、合同法、婚姻法等默写出来就可以了。

当前最重要的其实还是刑法典,按照传统,民间的民事纠纷,现在大都是自己解决,或者是找人调解,很少报官,官府需要管理的大都是刑事案件。

董良需要从赵烈文那里了解《大清律例》的一些内容。

《大清律例》继承《大明律例》,已经使用了五六百年,必然是有其可取之处的。

赵烈文抱着厚厚的一沓子材料走到董良的面前。

董良终于知道那些大领导需要做什么了。

原本以为这些人只要在文件上签下名字,非常简单的事情。

轮到自己做了,他才明白。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因为你签了名字表示你对这件清表示认可。

要是出了问题,责任就要归到你的头上。

虽然董良是华族的老大,但是不代表他可以任意地犯错。

他现在在华族内部的威望就是他带着华族一次次做出正确的选择,才最终确立起来的。

他犯一两次错误也许问题还不大,但是如果他犯的错误多了,手下的人还会跟现在这样坚定地追随自己吗?

因此每一份下面上报上来的文件他都要认真地斟酌。

这样的事情也是熟能生巧的。现在董良的大局观和决策能力都不是他以前可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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