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她的身体。
含香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
“元首,我愿意将自己的一切献给华族的事业,包括我的身体。”
“华族是我们共同的事业……”董良站了起来,走到含香的跟前,向他伸出了一只手。
……
苏州城最高的建筑,莫过于钟楼了。
这里每天都有更夫守着,按时敲钟对于此时的城市来说非常重要。
此时在钟楼顶端的钟座上却趴着一个人。
此人的身上披着青黑色的披风,与青砖砌成的钟座似乎融为一体。
一根漆黑的枪管从披风前端伸出来,指向前方的街道。
这里距离街道只有一百多步,距离算不上远,普通的枪支就能够够得着。
但是今天这名华族的刺客竟然用上了处在实验阶段的无烟火药火枪。
有了无烟火药,董良早就开始研究的后膛枪就可以上马了。
之前一直没有用后膛枪,那是因为黑火药的残渣太多,容易堵塞枪膛。
就像德莱赛一般,早起期的故障率太高,只有普军自己装备,其他的欧洲国家都对这款枪嗤之以鼻。
董良亲自带人做出的这款枪是仿制最经典的后膛枪毛瑟步枪。
董良给起的名字是复兴53式步枪。
在年底之前,董良考察了火药实验室之后,才最终决定拿出这款枪。
因为在实验截断,还没有量产,这装备给了少量的狙击手作为狙击枪使用。
实际上这枪的射程达到了上千米,五百米内可以有效杀伤敌人。
而今天邹红星将狙击点设置在这里,那是因为陆剑锋出门必坐马车,而且他的马车内壁上可是镶嵌着铁板的。
暗部早就打探到了这个消息。
暗杀陆剑锋是打掉锋锐军这颗毒瘤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之所以要暗杀陆剑锋,是为了防止他再次逃脱。
正面战场上,即使护卫军击败了锋锐军,要想抓住陆剑锋也是很难的。
越是可恶的恶人就越加的惜命,当军队战败之后,陆剑锋是肯定不会给他的那些弟兄殉葬的。
俗话说,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
因此董良将军中王牌狙击手邹红星调拨给了孙延平,并且让行动队的熊大亲自带队到苏州执行这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