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老三,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个带兵的料,你们在南城的防御布置颇有章法,怎么,祖上是带兵的?”
“嘿嘿,是有那么一点家学渊源,不值一提,将军,真的不值一提。”马老三挠了挠毡帽下面的后脑勺憨厚地笑道。
陈玉成指着他的辫子说道:“回头去将辫子剪了吧,打仗的时候不方便,咱们当兵的,头都可以掉,没必要留着辫子。”
马老三是个爽快人,当即拿出一把匕首:“将军,不用等了,现在就弄掉这根猪尾巴,老子早就不想留了。”
说完,马老三将自己的辫子用锋利的匕首削断,甩手扔到地上。
“好,马老三,你果然是一条好汉,你现在去招人,招多少人,我就给你封多大的官。要是枪不够用,我们正好将北城缴获的那一批给你们。对了,骑马,你们应该没问题吧。”
“那是自然,我们在草原上跑活的汉子,哪有不会骑马啊。”
马老三对自己还蛮有自信的。
“将军,那……那种快抢还有吗?”
马老三眼馋地看着陈玉成背上的马枪问道。
“哈哈……你倒是贪心,我可以给你一把,但是其他人必须立功之后才能获得咱们的制式马枪。”
陈玉成将自己的那把马枪给了马老三。
这些人加入骑兵支队也暂时只能作为辅兵,要想成为正式的护卫军战士,还需要证明自己。
陈玉成只给了马老三半天时间。
他们在买卖城休息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出发的时候,队伍变成了一千多人,后面还有几个牛倌赶着牛群跟着。
这些牛就是他们路上的军粮。
另外还有一支驼队。晋商喜欢用骆驼拉着高轮大车在草原上转运物资,一匹骆驼可以拉数百担的粮食。
这种高轮大车的轮子直径将近七尺,有一个人那么高,可以适应复杂的地形。
这种车子在草原上已经流行了数千年。
数千年前,这里就有一个游牧民族被称为高车人,似乎就是因为这种车子。
现在陈玉成有了物资,还能够保证机动性。
就是人还不够多。这次在买卖城招募的五百多人编成了一个附属大队,就由马老三率领。
他们装备着燧发枪,每个人都配了两匹马。
一匹骑乘,一匹用来装物资。
这五百人还都是汉人,可靠程度比蒙古人还要高。
陈玉成兴奋异常,自己的大队取得了开门红。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滚雪球,将自己的这支队伍越滚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