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跑的很快,比西方记者跑的都快。
他可不想让凯瑟琳知道自己小时候的糗事。
刚出去就被告知昨天婶婶就约好了今天一起吃个便饭,顺便看一看大侄儿的女朋友。
把把关了属于是。
估摸着利兹婶婶的意思是两个儿子已经练废了,好大侄儿可不能再整废了。
左右也是闲着没事儿干,路易斯打算先调戏调戏伏地魔玩儿。
他回到卧室之中叫克莉丝塔萨送来笔墨,又让她别急着离开,仔细锁好门先帮他压阵。
没有把握的事儿他向来是不干的。
一切准备妥当后,他掏出那个日记本,仔细看了眼粗糙的外包装,封面上印着烫金文字。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
路易斯耸耸肩,翻开日记本在上面滴了两滴墨水。
果然如电影里演的那样,墨水滴在笔记本的纸张上留下两块墨痕,随后颜色逐渐变澹,直至消失不见。
嗯,吸水效果很好,根本不侧漏。
柔柔的,很贴心。
路易斯在笔记本上写下了“littlenurse”两个单词,想了想,又写下了个“space7”。
他抑制住了自己再写下一个“sophie”的欲望,把笔放在一旁。
多少是对这笔记本最适用功能的最好诠释了。
很快这三个单词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小的问号。
?
“很神秘。”路易斯在笔记本上写道:“喂?在吗?”
路易斯的衡水体缓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行花体字。
“你好,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路易斯一个没忍住,写出了老流氓李察经典的台词。
“你好,我叫穆里尼奥。”
“穆里尼奥?我现在是在尹比利亚半岛吗?”
这个很两颗大牙的名字明显让日记本的思维停滞了一下。
“哦,抱歉,我刚才只是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您好,日记本先生,我叫哈利·波特。”
反正路易斯是没打算说出自己真正的名字。
日记本明显沉默了半天,就在路易斯觉得它是不是死机了的时候,笔记本突然现出一行文字。
“你好,哈利·波特,我是汤姆·里德尔。”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路易斯写道。
“是的,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很明显,日记本先生,你的封皮上有烫金文字。”路易斯稍微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我怎么觉得您的智商不是很高的样子?”
日记本迅速地回应道:“其实我很聪明,只不过时间过于久远我已经忘记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