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
is
girl》在摇光区首发。
所以华夏的粉丝没有第一时间听到这首歌。
而是这首歌在摇光区火了一周左右,这首歌才在华夏的音乐平台上线。
起初大家只是觉得这首歌好听,后来才有人发现,这首歌的创作者竟然是许放。
“卧槽!!这是许放写的?”
“我就说最近许放怎么没动静。还以为他重心转移到拍电影上面去了。感情这是去霍霍摇光区乐坛了啊。”
“我看了一下,这首歌在摇光区已经霸榜了。”
“不愧是我许放,走到哪都是霸榜的存在。”
“许放:在国内已经没有成就感了。去国外打榜去了!哎……没想到摇光区也这么弱。”
最近这段时间许放很少在国内平台发歌了。
这让华夏乐坛的从业者们感觉压力瞬间小了很多。但与此同时,和众多粉丝一样,大家同时感觉少了点什么。
此刻许放去霍霍摇光区乐坛,竟然让他们有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这尊大神可算找到了其他的镇压对象。
只要不镇压我们!
我们就当看戏一样好了。
《god
is
girl》火遍全网。
露卡也因为这首歌终于火了起来。
知名度大幅度提升。
公司也终于开始重视她。
给了她一些不错的资源。最近正活跃于摇光区的乐坛。
一天夜里,露卡打电话感谢许放,在夜里她喜极而泣。搞得许放不知道该说什么。露卡也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希望以后和许放长期合作。
而许放通过这次合作也看到了露卡的潜力。
他问露卡在摇光区的合约还有多久到期。
露卡说还有三个月。
许放说:“长期合作可以,但有一个条件。”
“您说。”露卡道。
“加入我的公司。”许放道,“合约到期后,和我们极光娱乐签约。以后不仅能长期合作,连高额的合作费都省了。”
许放的野心不至于成为世界的流行天王。
他还要将极光娱乐打造成世界级的头部娱乐公司。
或许是因为前世是企业家。
所以他的血液和灵魂中,都有着那躁动的企业家基因。
把公司做大做强。
至于成为世界级流行天王……那是顺便的事。
露卡从来没想过加入许放的公司……嗯,应该说是从来没想过许放会向她抛来橄榄枝。近期经纪公司也的确在找她谈续约事宜。
特别是《god
is
girl》这首歌火了以后。
在此之前经纪公司从来没有提起此事。让露卡都觉得公司要抛弃她了。想要和她解约。
一想到许放在华夏乐坛造成的轰动,以及许放的“平易近人”,露卡很愿意和许放共事。她只在电话中考虑了两秒,便答应许放,“好!我愿意加入极光娱乐。”
虽然极光娱乐在世界范围内的的影响力,远不及现在的经纪公司。
但她更愿意看到未来。
更愿意将目光放长远。
挂断电话后,露卡将许放邀她加入极光娱乐的事情告诉了经纪人莱多,“莱多,我已经答应了许放。三个月后他将成为我的老板。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华夏吗?”
“当然愿意,”莱多道,“你在哪,我就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