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马克俱乐部的二层隔间内。
布鲁厄姆将手里的一份文件放在了桌面上,墨尔本子爵轻轻扫了一眼,只看见文件的标题赫然写着《关于在苏格兰场设置职业检察官的必要性调查报告》。
而在标题下方,则是一行小字——起草人:亚瑟·黑斯廷斯。
墨尔本子爵疑惑的指着这份文件,问道:“这是?”
布鲁厄姆笑着说道:“同样一份文件,相信在内务部那边也有存档,等到首相正式宣布内阁人选后,你应该就会看到了。现在这一份,是从内务部抄送至大法官厅的材料。”
“我可以看看它吗?”
“当然,今天我过来,也正是想和您商量这件事。”
得到了布鲁厄姆的许可后,墨尔本子爵便拿起这份文件随手翻阅了起来。
——自1829年创建伦敦大都会警察队后,伦敦地区犯罪问题正处于不断改进之中,但随着打击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大伦敦警察厅面临着缺乏足够公诉人才的问题。
当出现当事人因为担心报复、缺乏时间等种种理由不愿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按照法律要求又必须起诉的刑事案件时,内务部通常会责成参与侦查的警察代为起诉。
但由于警队人员文化素质不一,警员不熟悉起诉规则、不了解相关法律条文的现象时常发生。
虽然警察在作出逮捕或起诉决定前的案情调查中,虽然可以申请法律专家的咨询帮助,但此种途径狭窄,效果也经常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