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坐在办公室里,把手头的文件过了一遍又一遍。
但是无论怎么看,他都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干出这种事情。
因为从朴素直白的逻辑角度考虑,哪怕这次伯尼·哈里森的案子最后被认定为苏格兰场诬陷一位当选议员。
那么最后倒霉的肯定不仅仅是苏格兰场的某一位或某几位警官,而是影响到整个部门的社会声誉与今后的财政拨款。
如果议会真要上纲上线的话,说不定还有可能联合一直看苏格兰场不舒服的法官们一起夺了大伦敦警察厅的权。
总而言之,这不像是苏格兰场的内部人士干的,或者说,至少不像是有脑子的内部人士干的。
而没有脑子的内部人士一般也不会被他们家里安排进苏格兰场这种油水少、工作重、责任还不轻的二级部门来。
没有脑子的少爷们通常都是被安排进一些无所事事的边缘部门挂个来不来都无所谓的闲差。
既然不是苏格兰场内部出问题,那么就应当是外部人干的了。
可是这种搞起来简直可以说是不死不休的手段,怎么想都觉得太古怪。
一开始亚瑟以为是冲着他来的,可在与罗万对完了手头信息后,却让他感觉自己怎么看怎么像是躺枪。
因为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会被移交刑事犯罪侦查部,要求刑事犯罪侦查部协助调查的申请是必须经由涉案警区的分管警督上报,再由大区主管警司批复同意的。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是打定了主意要针对亚瑟,那么他就必须打通涉案警区的每处关节,但凡有一处卡住都祸害不到亚瑟这儿来。
但是,当地警区的警督和警司又有什么理由帮对方干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呢?案子是在他们的辖区发生的,真追究起来,他们也脱不了干系啊!
如果对方真的能手眼通天到搞定一个大区的警务系统,那么想要搞针对干脆明着来就是了,又何必使用如此下作且风险极大的手段呢?
亚瑟放下了手里的文件,一只手托着下巴,怎么想都得不出多少头绪。
红魔鬼坐在窗边嚼着糖块,一脸兴致盎然的望着他:“有结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