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
亚瑟侃侃而谈道:“首先,做过警察又或者是当过兵的人,站立时身体挺直,双脚分开,重心均匀分布,步伐稳健踏实,这种姿态通常是经过长期训练的结果,一般人很少会用这样的姿态走路或是停留。”
说到这儿,亚瑟又抬起了他的右手:“其次,我的手掌上有明显的茧,特别是拇指和食指部位,手指的关节比较粗,这是长期使用武器的结果。”
“这一点我可不认同。”路易反问道:“从事重体力活儿同样可以起到这样的效果。”
“当然。”亚瑟听到这话捋起了衬衫袖子:“但是,如果联系上发达的前臂肌肉,而非后臂肌肉,就能得出不一样的结果。做重体力活儿呈现出的锻炼效果可不是这样的。”
“嗯……”路易微微思考了一下:“但我觉得这还不足以判断出伱从前干过警察。”
“没错。”亚瑟推测道:“我觉得暴露我身份的最大可能或许出在我的打扮上。”
“你的打扮?”
路易向后退了一步,从上到下审视了一眼亚瑟的衣装:“我觉得你的穿着非常得体,完全不像是个苦哈哈的警探。难不成你那天去见她的时候穿了警服?不过也不对啊,一位波西米亚姑娘认识苏格兰场的警服吗?”
亚瑟撩开燕尾服的衣摆露出了自己的小牛皮腰带,这下还不等他说话,路易便已经发现了端倪。
亚瑟的腰带上有一处明显的磨损痕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若隐若现的小挂钩。旁人或许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这个磨痕,但同样干过警察的路易却十分清楚,那是挂快速手铐磨出来的痕迹。
或许这些小细节每一处都不足以证明亚瑟的职业经历,但是放在一起看就显得非常可疑了。
如果那位长着‘狼眼’的波西米亚姑娘还能注意到这位苏格兰场曾经最精明警察的一些职业习惯,比如说与人交谈时会不自觉地环顾四周,与人目光不经意接触时表现出一丝审视味道,那么基本可以坐实这是一个老条子。
路易打趣道:“看来这回你遇上高手了。我现在总算明白你为什么会对她这么感兴趣了,不仅仅是因为美貌,更是因为棋逢对手。如果她不是个姑娘,或许你可以考虑替她在苏格兰场半个入职,她肯定能够在刑事犯罪侦查部干得很好,完全不逊色于菲尔德警督他们。”
亚瑟抬头看了眼日头,冲着路易点头示意到餐馆里坐坐。
他一边推门进去,一边开口道:“我与你的意见不同,这种看人的本领很少是天生的,大部分是后天锻炼积累的。而除了警察以外,最精通于此道的便是犯罪分子了。”
“江湖骗子不也是犯罪分子吗?”
路易拖开椅子坐下:“只不过他们的活儿一般干得比较细,受害者大部分都是心甘情愿的。她给你占这一卦要了你多少钱?”
亚瑟一边剥着侍者端上来的饭前甜点‘一大盆煮熟的李子’,一边开口道:“她没冲我要钱。”
“这倒是稀奇了。”路易笑眯眯的:“难道她担心你是警方派去的卧底?”
“不排除这个原因,而且我现在也确实在充当巴黎警方的卧底。”亚瑟将李子塞进嘴里,又伸手要了只松鸡和一杯又浓又甜的调和酒。
“你在和巴黎警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