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又娶了一个小自己二十岁的女人,叫费尔克洛斯的女人。
之后他们二人又有了一个儿子,就是雷蒙德的爷爷,麦克阿瑟四世了。
老麦克阿瑟自然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接自己的班,继续当一名军人。
可他这儿子对当兵好像不怎么感兴趣,而是选择去吹萨克斯风,后来成了一名乐手……
从那之后麦克阿瑟家族,就算陨落了……
“……其实也不算是陨落,爷爷没有参军,其实是太奶奶的安排。”
“因为她知道,当年爷爷在吕宋和小日子做的太过,树立了不少仇人。”
“甚至在国内的军方,也有不少人憎恨太爷爷,所以如果爷爷去当兵,很有可能会发生意外……”
雷蒙德这会儿说道。
陈睿听了也点了点头,他能理解雷蒙德的意思。
老麦克阿瑟一人独吞了上百亿美元的黄金,你说军中有没有人恨他?
而且他在小日子大搞改革,把三菱拆分,还有好多贵族的产业也被他拆了个七零八落。
你说小日子有没有人恨他?
大家不敢对付老麦克,难道还不敢对付小麦克吗?
麦克阿瑟可就那么一个儿子,如果把他干掉,那老麦克可就绝后了哈!
这会儿,他不得不赞叹,这老麦克阿瑟确实娶了个好老婆。
“后来,家族传到了我父亲这一代。”
“父亲不甘心,像爷爷那样一辈子碌碌无闻,就想要重振家风。”
“他也曾经报名参加过军队,可惜也不知是运气不好,还是其他原因。”
“反正一直不能获得晋升……”
陈睿嘿嘿一笑:“应该时候你太爷爷的影响还在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