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阿兰-沙恩脸色不是很好看:“为什么?”
罗南非常清楚,谈判的时候,不能将所有的条件一股脑的提出来,那会打破对方的心理底线,而是要一点点将对方的心理底线往后逼。
坦白地讲,在三个项目划定预算的情况下,15万美元对于他来说不是小数字。
将这15万美元拆分出来,压力要小很多。
罗南笑了笑,说道:“一是我还在对这个项目进行调研,二是手头的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以优先购买权的方式交易,对我们双方都有利。”
这也是好莱坞常用的一种模式。
制片人或者制片公司发现小说、剧本或者其他有价值的文学素材,比起一次性花费重金购买,先预付一小笔费用的优先购买权交易,能有效缓解资金方面的压力,加大企业的转圜余地。
大概之前的讨价还价压低了心理底线,也或许是这种交易方式比较常见,阿兰-沙恩没有一口拒绝,问道:“你的条件?”
“我们签订优先购买协议。”罗南说道:“我支付给贵公司卖断费用的百分之十,也就是15万美元的预付费用。”
优先购买权具有排他性和不可撤销性,也就是说在合约期间,其他人无法再获取这个被他预定的项目。
这样一来,只花费15万美元,却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控制了《伯恩的身份》的版权。
阿兰-沙恩在思考,罗南又说道:“未来18个月内,这部作品正式立项,我会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九十费用。”
眼见阿兰-沙恩不说话,罗南继续说道:“这是双赢的交易方式,如果18个月影片不能立项,15万美元预付金就是你们的,你们还能继续保有版权。”
阿兰-沙恩想了想,反驳道:“18个月时间太长,最多12个月。另外,这15万美元只算定金,不计入未来的买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