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张弃将身一躬,像蓄势待发的兔子,又如脱弦的利箭,一下子跨到了吊桥边的木桩上。
他这几步速度极快,落脚之处十分精准,总是能踏在最为经济有效的地方,不浪费丝毫的力气,落在两个士兵眼中,便令他们不由心头凛然:难道这个少年,他居然会武技?
不过很快他们就看出来了,这并不是身法武技。实际上,张弃打小就聪明,这是他在荒野间躲避野兽,自创出来的步伐:靠着这步伐,他也不知道逃脱了多少次生命之危。
想来这次也一样,张弃咬着牙,一脚踏在桥桩上,躲开朝着他脚踝横扫而来的刀鞘,两步便冲进围在布告栏前的人群里,顿时惊起了一片尖叫、怒骂的声音。
张弃个头虽高,却是极瘦,脚下又很敏捷,虽然人群一片大乱,他却总能在人缝里挤过去,只是不知挨了多少推搡冲撞;但紧随其后追击的两个士兵却吃了苦头,就像两头蛮牛栽进了果冻,虽是拼命吆喝扑腾,却总有人挡在前头,只急得他们大吼连连,狼狈不堪。
只是这人群毕竟不多,两个士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也只在几分钟后便挤出了人群:抬眼一看,那张弃也正在他们身前不远,刚好跨过吊桥,顺着官道往远处的松林里跑。
“想跑?跑得掉吗?”两个士兵哼哼冷笑。他们虽与这少年无冤无仇,与白花花的银子却是亲的,哪肯放过?于是倒提着军刀,咋咋呼呼地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