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粗的还是细的……呃,大参,您这话说的真是……”董宋臣虽然是阉人,但是生理卫生知识还是很好的,贾大奸臣的话他只稍稍一品,就品出味儿来了。
贾似道放下杯子,看着董阉人一脸的尴尬,又是粗豪的一番大笑,便把话儿挑明了:“董承宣,这女孩儿家的心思终是和你不一样的,她自幼长在宫中,细皮嫩肉的早就看厌了,没准喜欢就是赳赳男儿。而且她是甚身份?一个状元在她跟前能算高贵么?再说那等能中进士的是什么人吾是知道的,有几人是年少英俊者?吾看还是寻个少年英雄的粗鄙武夫更实在!”
奸臣说到“粗”字儿的时候,又特别加重了语气,听得那阉人董宋臣很有点不自在——这不是当着和尚骂秃子么?只是不自在归不自在,顶嘴是不敢的,要不然就是自己找不自在了。
“大参,某家自可以去说,只是这等少年英雄官家未必喜欢……”董宋臣苦着张脸儿,可怜巴巴地看着贾似道。他虽然挂着武官的衔,但根本上还是宦官,就是官家的奴才,要是惹得官家不高兴,一条性命是随时可以送掉的。推荐一个粗鄙武夫去当驸马,这事儿怎么看都不靠谱……
贾似道嗤的一笑:“只要公主喜欢,官家怎会不喜欢?再说了,一个状元女婿对官家有甚用处?驸马又当不得好官,只是圈养起来陪伴公主,有没有学问都是一样的,何不寻个公主喜欢的?而且吾要举荐的这武夫是该粗的地方粗,该细的地方细,就是圈在临安也能为国出力。若是放在外面,早晚又是个余樵隐!”
“甚么?又一个余玠?”董宋臣的眉头一皱,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有恁般的厉害?”
贾似道看看身边的廖莹中,廖莹中一笑,接过话题道:“这少年英雄可比余樵隐厉害多了!上一回保障河血战就是首功,将着千余步卒愣是连退六千北地汉儿和一千北虏铁骑,斩下北虏首级四百一十二颗!今次又以发石、天雷大破北虏,北虏元帅也柳干便是死在他手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