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中国的明清两朝为什么要海禁?并不全是因为愚昧、保守或是官僚士大夫想垄断出口贸易。而是因为海外就是一个没有王法的地方,能在海上纵横的海商根本没有遵纪守法的好人。而出海的商船上面,没有一艘是禁得起严格检查的,光是船上携带的禁止民间持有的床弩和禁止输出的铁器(兵器),就足够把一船的水手都判死罪了!
随着h药兵器时代的到来,海商们的武备也必然越来越强大,到了欧洲人所谓的大航海时代,不带上十几门大炮和上百支火枪,是没有一艘海船敢去远海贸易的。这个时代的海商,根本就是私人舰队。中央王朝视他们为异端和潜在威胁,被一禁了之也就不足奇了。
大宋虽然出于财政上的需要(宋朝实行的是特别费钱的募兵制而不是军户农奴兵制),对海商的武力睁一眼闭一眼。但是拿一本大宋的律法翻翻,这些海商个个都能够得上死罪。所以他们心有不安,也是非常正常的。
而陈德兴推出的士绅(士爵)制度,则是允许拥有士绅(士爵)身份的海商合法持有除青铜大炮之外的全部武器的。对于年轻力壮,还能在海上闯荡的海商而言,合不合法或许不是什么要紧事情。但是对于那些已经金盆洗手或是正想金盆洗手的中老年海商海盗们来说,“合法”的吸引力就不言而喻了。况且,士绅(士爵)还拥有选举县市议员的特权,而县市议员又可以选举和弹劾知县知市,监督一县一市的税收和财政支出。有了这份间接议政的权力,士绅(士爵)就不必担心被小官小吏们当肥羊宰了。
因此,在不到一年时间中,有那么多的资金流入昌国县和沈家门市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而且这个过程,现在还在持续当中。
陈淮清哈哈大笑道:“既然不差钱,那这事儿就交给你们俩了。”他一指儿子陈德芳和水镜屈,“二哥儿要200万石,咱们就再打个富裕量,买个250万石。今天是二月初五,三个月内,五月初五之前,必须将250万石糙米全部装船北运。”
“行,在下敢立军令状,这事儿万无一失!”
“大人,孩儿回头就去召集几个大海商,让他们出面去买。”
屈胖子拍着胸脯打包票,陈德芳也一样信心十足,他们谁没有想到,不差钱的人可不止他们这几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