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务则是收集和寻找金银的部门,在这方面,文天祥可比蒙起文明多了。他可不会把阿兹特克绿营兵派出去抢神的大便,他是用酒换大便的……100斤扎马烧酒换1斤大便(必须是神拉出来的)或10斤银块。此外也可以用可可豆换金银,价格和扎马烧酒一样,
同时。文天祥还派人在扎马州的地盘上到处寻找金矿、银矿,目前还没有任何发现。
除了市舶司之外,扎马州衙之下还设立了一个制作司。制作司下有造船务和作院务。前者负责造船——扎马城本来就有造船的作坊,不过玛雅人只会造小船,就是刳木为舟,剡木为楫。玛雅人就靠这种船只做海贸的,不过要靠它们渡大西洋却是不行的。因此文天祥就从银山港请来了汉人船匠(是第二明洲探险队上的工匠,并不是军籍,因此可以招募)担任提举造船务,主持仿造大三角帆船的工作。
后者则是个手工作坊的大杂烩,有制作兵器的,有制作甲胄的。有做衣服的,有造纸的。有造陶器、木器的,还有印书的。各种各样的作坊有上百之数。绝大部分的工匠都是扎马城的玛雅土著,只有提举制作司是从银山城请来的汉人。
现在扎马州官学生身上的儒服,手中的《论语》,还有他们使用的文房四宝和书桌座椅,都是这个制作司提供的。
再过一阵子,等到明洲开拓队大批到达后,扎马州甚至还会有管理农田和畜牧的农牧司衙门出现。
这种照搬宋朝的官办官营模式,虽然效率难免低下,在大明本土基本上逐渐被抛弃不用,然而在明洲殖民地却有其存在的价值。
这座由文天祥用“宋制”经营起来的扎马州,在后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变成了整个明洲最繁华的工商和贸易城市。而这种用专业人士(并不儒生)充当官员管理生产的。并且由总督或是国王,或是大公,或是君侯,或是制置使什么的全权治理的“扎马模式”,也被复制到了几乎所有的明洲殖民城市之中,成了大明开拓明洲的标准模式了。
当然,用官学教化土著士兵和贵族子弟,培养代理人的办法。同样是“扎马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不仅被用在了明洲,还被用到了全世界其他地方的华夏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