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的!”伯爵挥动拳头捶了他一下,“我还没有到走不动路的地步呢!”
老伯爵已经快走不动了,不过在战场上让人搀扶着总归不像话,让人看见了也有损威望——骑士军队有点像临时凑起来的山贼土匪,各有山头。很难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只能靠大头目的威望指挥。一个路都走不动让人扶着上阵的老家伙还能有什么威望?还凭什么指挥三千多个骑士?
“还有多远?”英勇的老伯爵喘着气发问。
“快了,快到了……”那名骑士回答。
“他们没有发现我们吧?”
“没有发现!”骑士说,“赛里斯人的军营一片漆黑,看来所有的人都在睡大觉呢!”
老伯爵松了口气。仿佛自言自语地道:“一定是这样的……谁会想到英格兰的骑士会发动不名誉的偷袭呢?这样的事情,应该只有东方的野蛮人才会干!”
“到了,到了!”一片黑暗中有人大喊。“前面就是敌人的拒马!”
伯爵连忙大喊:“停止前进,搬开拒马……”
“快快快,快搬开拒马!”
骑士们乱纷纷的喊着,乱纷纷的动手——历史上骑士时代,这帮欧罗巴老爷总是喜欢打“猪突冲锋”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些老爷与其说是军人,还不如说是运动家加黑社会头子。击剑、马术、游泳、矛术、棋艺(国际象棋)和吟诗(这个会的人不多)他们都能凑合,有些项目还非常精通。
但是他们不是有组织的军人,打仗的时候一般也不会组成各种方便指挥的作战单位——那是雇佣军才干的事情,老爷们要么就马马虎虎排个横阵然后骑马冲锋。要么就是单打独斗比武艺。夜间偷袭什么的,在骑士们看来。不过就是打群架罢了。大家伙人多力量大,七手八脚把鹿砦、拒马什么的都挪开。清出一条进攻的道路,弄出了不知道多大的动静。可是不远处的营地里面仍然一片沉静,仿佛没有察觉到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