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杰,事情不是你这么想的。亏你还学公司法的,想想看如今的‘小股东权利保护套餐’。理论上,只要他们有26%以上的股权,用集中投票制的话,就算决定不了公司的日常经营,但好歹可以确保对‘大股东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实施关联交易和优质资产转移’的强有力狙击了。”
小股东集中投票权,是一种特别表决权,自从新公司法实施后,最常见的使用领域就是在选公司董事的时候。
比如一个公司的董事会一共有5名董事,然后股东们按照一股一票选举董事。在没有集中投票权的时代,只要一个大股东有了51%以上的股权投票权,那么在选举每一名董事的时候,这个大股东说投谁,谁就能上。如此就会导致“51%的股权就足以决定1%的董事人选”,剩下的49%股权持有者,一点董事会人选决策权都没有了。
这种制度的弊端,就和美国大选的“每个州赢者通杀”一样。比如2年的时候,戈尔的选民票其实比小布什高不少,但是因为其分布不合理,大量的选民浪费在了一些微弱劣势州里,所以最后拿到的选举人票反而比小布什少。
为了保护小股东利益,解决这种不合理,后来逐步推广了一系列以集中投票权为代表的公司法新制度。比如依然是选举5名董事,那么每一股可以投5票。用了集中投票制后,小股东可以选择“把投5次的票,集中投到1~2个董事候选人身上,确保这一两个人可以选上”。
集中投票为代表的一系列公司法制度,不仅用在董事选举上,还细化地体现在一系列公司经营决策的申诉/驳回事务上。具体的法条浩如烟海繁冗不堪,当然不可能一一枚举。
但一言以蔽之,结论就是一个:当一个或一组行动一致的小股东,拥有26%以上的股权之后,他们就具备了阻却大股东明显危害公司利益、诸如高买低卖关联交易之类的事情。
而这种事情,过去一年顾莫杰仗着国内证券市场缺少经营监管的现状,可从来没少做!
不然,他怎么可能靠初音娱乐刷钱、去养活初音网络科技、初音智能那种烧钱的公司?
……
顾莫杰终于警醒了。他给自己斟满了茶水,凝重地确认道:
“你是说,那些在幕后吸纳股权的人,很有可能是这么想的:虽然目前初音娱乐那摊烂账,不一定值4块钱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