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十年前,一个小女孩跟着她的父亲去游玩,在一片森林中,她看到了一只熊。
“熊很可爱,女孩想把它抓来做宠物。熊不愿意,于是逃跑了,女孩追了过去,一直追到森林深处。
“之后,一伙山贼发现了女孩,女孩很害怕,吓得晕了过去,等到她醒来后,看到山贼们已经全部倒在地上,一个男孩站在她的身前。”
“你明白了吗?达令,你从山贼手中保护了我,救了我一命,你是我的天命之子。”谢莉尔深情款款地看着亚蒙。
神他妈的熊很可爱所有想抓来做宠物,你以为你抓的是西伯利亚大仓鼠么?
亚蒙深吸一口气,记忆的残片随着谢莉尔的描述浮于脑海,他用一种说不出的古怪语气道:“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事情其实是另一个版本?”
“一个男孩在森林中采蘑菇,被一只超过四米高的可怕棕熊看到了,他吓得拔腿就跑,在灌木丛里藏了起来。熊不愿放弃猎物,到处搜寻。
“然后一个更加可怕的女孩过来了,她把熊给暴打一顿,男孩很恐惧,逃走了。
“熊也很害怕,也逃走了。他们两个逃走的是同一个方向。一伙倒霉的山贼正在这个方向游荡,他们遇到了熊,被吓了一跳,如临大敌,熊却慌张地绕过他们。
“女孩过来了,看到拿着武器摆出战斗架势对着自己的山贼们,重拳出击,把山贼们都打趴下了。运动过后的女孩很饿,误食了有毒的蘑菇。男孩这才出来,把女孩送到她父亲手里。”
“唉?是这样吗?”谢莉尔一愣,她吃了毒蘑菇,当时眼里好多幻觉,只觉得有一个英俊帅气的男孩救了自己……好像,可能,也许,自己是暴打过棕熊和山贼吧?
“那都无所谓,不管是你救了我,还是我救了你,都应该以身相许。”她没有被亚蒙的说辞给劝服,“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啊!”
可能你不知道,以身相许的第一原则是男的英俊女的美貌,俊男靓女才是天作之合,命中注定……亚蒙克制住想吐槽的冲动,免得这位战斗力惊人,小时候就能暴打棕熊的傻姑娘一生气把自己给暴打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