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在四年零两个月前,他与虎人出发了。
思索之间,梅森林看脚下的金属板,在金属板的下方萦绕着某种奇异的震颤。
是的,这块金属板就是虎人在四年多前虎人在珠穆朗玛峰顶准备的那块,而此时的他们,还在旅途之中。
旅途的目的地,是半人马座阿尔法星。
虎人说,太上给他这种力量是可以超光速移动的,但是他没有学到家,只能勉强以光速移动。
此时空间外面的那些流光,就是移动中的光线。
至于为什么表现形式是流光,虎人说他的移动速度不稳定,偶尔比光速略快,偶尔又比光速稍慢,所以出现了这种流光的效果。
梅森伸出手指轻轻触碰空间的边界,仿佛石子落入睡眠,附近的流光不断荡漾,美轮美奂。
“卧槽,好像快到了!”
一声话语将梅森从回忆拉回现实,他回过头,正看到遥远而又渺小的那颗星星,此时变成了三颗发亮的小球。火山文学
两颗稍亮,一颗相比之下要暗澹一些。
所谓的半人马座阿尔法星指的并不是单独的一颗恒星,而是相互环绕运转的三颗恒星。
虎人放下手中的扑克兴奋道:“看样子,再过两三天的时间,我们就会抵达目的地了。”
梅森有些茫然的看着远方的那三颗小球,忽然发现虎人兴奋的表情消失不见,变成了惊愕与恐慌,而刚刚与虎人一同打牌的公交车乘客,此时已经消失不见。
梅森意识到了什么,他扭头看向旁边,正看到一名身穿蓝色套装的青年在他的不远处。
七年之前,冯不知就是这样出现在血肉矿坑的恶臭洞穴。
此时的冯不知看起来与当年没有任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