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照片!(1 / 4)

翌日。

城管派出所。

刚一到上班时间,冷小兵就着急忙慌的来到了辖区内的城管派出所,沈雨当初正是在城关派出所报的案。

原始的卷宗全都存放在这里。

拿到当初的受案登记表,冷小兵的眉头顿时凝固住了。

上面的内容很简单,只见在简要案情记录一栏里写着‘2年9月17日上午1点,报案人沈雨道城关派出所报案。

称其父沈海洋于2年9月15日留下一封告别信,信中提及沈海洋与一名女性私奔,该女性身份不详,经现场勘查,家中有关沈海洋的物品均已带走。

确认失踪。

……

……

受案民警:秦小明。’

秦小明?

看到这个名字,冷小兵神色一怔,原来这件案子当初是秦所长受理的。

十七年过去,当年的民警摇身一变,成为了城关派出所的副所长。

随后,冷小兵找到了秦小明,向其咨询了当年的这起失踪案,他原本以为时间太久,秦所长会记不住。

谁曾想他刚刚一开口,没过一会,秦所长就想起了当年的失踪案。

秦所长之所以能够记住这起不太起眼的失踪案,完全是因为这个案子有点奇怪。

当年,警方出警去了沈雨家里,按照惯例采集一下失踪者的检材,以用作辨别身份。

但令人奇怪的是,警方什么都没能采集到,指纹、足迹、照片、皮屑、毛发、指甲等等,凡是能够查验身份的东西,统统都没能提取到。

同样的,安定医院里的档案也没有沈海洋的资料,如果不是医院的职工亲口证实,医院有这么一个人。

办案人员甚至怀疑,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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