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他才刚刚结婚,新婚燕尔的劲头还没过去呢,上面一个调令就让他出了京。
并且,他们还得跟着目标人物一直到陕州。
陕州,离京城好几百里地呢。
似目标人物这样的文人,赶路又是慢的不行,遇到风景好的地方,逛一圈,到了好友、同年的地界,又要停留几天。
偶尔心情来了,还会在道观或者寺庙里住个几天。
总而言之,屁事贼多,赶路也不像个赶路的样子,这一次去陕州,一来回去起码得一两个月。
这一两个月,其中大部分都是赶去陕州的时间,回城最多七八天便够了。
“你小子,少发点牢骚吧。”
年纪稍大的男子拍了一下老三的脑袋。
“我知道你小子最近刚结婚,舍不得离开温柔乡,但你想啊,以后你家里的开支可不小。
这一趟活若是办好了,上面会差你那点赏银吗?”
老三撇了撇嘴,没好气道:“哪需要费那么多事,要我说,不如直接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这厮给抹了脖子,然后挖坑一埋。”
“滚蛋!”
年长的男子笑骂道:“你以为这次和上次一样?”
“这家伙可比上次那个倒霉蛋贵多了。”
“那倒也是。”
老三点头道:“这厮确实贵多了,宪台大人呢,我还没杀过这么大的官。”
听这两人的语气,丝毫没有对高级官员的尊重,在他们看来,杀个文官就跟杀鸡似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旁人对官员的畏惧和尊重,无非是因为官员身上的光环。
可一旦抛掉那层光环,当官的也是人,面对死亡也会怕。
看多了求饶的窘态,心中自然便没了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