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天子大婚(2 / 4)

距离吕夷简出京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光景,算算时日,这份奏疏应该是七八天前发出的。

也不知夏州那边的谈判进行的如何。

不出意外,李德明应该不会拒绝大宋提出的条件。

毕竟,李杰可不像太宗、真宗那般扣扣索索的,粮草、铁器,皆是细枝末节。

日后的战争,当是火器的天下。

对于夏州党项以及契丹这等半农耕半游牧的政权,火器就是降维打击。

再多的刀枪,也抵不过一发炮弹。

往日游牧政权仰仗的骑兵,只能成为靶子。

很快,张茂则便将札子呈到了李杰的手上。

打开奏疏,李杰迅速的看了一遍。

没有意外!

夏州党项答应了贸易条约,自条约签订之日起,夏州党项将会协助大宋,严厉打击边境走私行为。

并且,凡是被大宋缉私队缴获的走私物品,夏州党项都会根据走私物品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赔偿。

只是,关于赔偿的标准有所更易,最初,大宋提出的是十倍罚款。

李德明觉得十倍太多了,无法接受,而后,在吕夷简半是商量半是威胁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了共识。….

以三年为期!

三年之内,罚款从原先的十倍,降低为了五倍。

三年之后,恢复至十倍,如此一来,也算是给了夏州党项一定的缓冲空间。

这一点,吕夷简没有先行汇报,而是就地决断的。

当然。

轻微的修改,也是吕夷简权限之内的事。

毕竟,大宋和兴州距离很远,即便快马加鞭,一来一回也得小半个月的时间。

如果事事都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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