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发现有人在找她的麻烦了——李父做的很隐蔽,但李伯母做的不隐蔽,所以她知道的——为了方便跑路,便将儿子送走了,这样一个人跑路要简单些,反正儿子她也养不起,放在孤儿院,这样一个男孩,且是身体健康的男孩,那是条件好的人家会抢着要的,对儿子不亏。
她记着儿子孤儿院的名字,等将来如果条件好了,可以养得了儿子了,又或者老了没人养,就可以通过孤儿院,找到领养人,将儿子或领回来自己养,或让儿子养老了的自己。
这样一弄,还真让她跑路成功了,不过她一直很小心,不敢再傍什么大金主,怕被人发现又会出事,但她靠出卖过轻松的日子过惯了,靠打工维持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仍是找些小金主养着。
慢慢的年纪大了,就没人养她了,她年轻时花钱大手大脚,不知道攒钱,再加上后来也没生孩子,到老了自然无依无靠,想起自己那个被扔的孩子,就跑去找那个孤儿院,想找到孩子给她养老……
哪里还找得到哟,二三十年过去了,社会发展太快了,那个孤儿院早换地方了,这一换地方,很多档案就丢失了,于是她儿子被谁领养了,她根本找不到。
最后只能当那些孩子被人拐卖了或走丢了的人家一样,登记寻找。
但茫茫人海,哪那么容易寻找,反正终丁思思一生也没找到,而找人也需要花钱,丁思思也没钱,所以其实只找了一段时间,没钱了,就没找了——为了维持生活,没钱的丁思思只得做年轻时不愿意做的普通工作维生,辛苦赚来的钱,她就舍不得花在虚无飘渺的找孩子上了,所以因她坚持的时间不长,自是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