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身衣裳是谢孟夏上回赏她的,料子极好,这个时节穿最是舒爽,只可惜袖子宽大了些,打起架来有些累赘。
她平时是不怎么穿的,想着今日应当无架可打,便穿上了。
这会儿喝多了几口酒,她便开始嫌弃这宽大的衣袖哩哩啦啦的不方便,伸手将袖子高高捋起来,用布条系住,露出了两条并不十分白净的胳膊,斟酒夹菜,十分的畅快。
韩长暮原本酒量便极好,又始终端着酒盏小口小口的抿着,更是丝毫醉意都没有。
他看着姚杳豪气云天喝酒吃肉,眼看便有要踩着胡床站到食案上的架势了,嗤的一笑,忙伸手去拽她:“快下来,仔细摔了。”
姚杳挥了挥手,眼尾通红:“不会,我稳当着呢。”
韩长暮笑眯眯的,暗叹了一声,看来是在贡院里关的快憋出病了,这突然放出来,便忘乎所以了。
他把姚杳拉回胡床做好,拿过她手上的酒壶:“别喝了,你醉了。”
姚杳跳起来伸手去抢,嘴里嘟嘟囔囔的说个不停:“醉了,谁醉了,这,这才哪到哪呢?”
韩长暮左躲右闪,无奈的摇头轻笑。
目光突然落在姚杳的左手手腕内侧,他的双眼眯了眯。
那手腕内侧靠近手肘的位置上,有一块半个巴掌大的烧伤,皮肤颜色比别处略浅发白,似乎烧的十分严重,疤痕起起伏伏,看上去格外的狰狞。
他心下微慌,一把抓住姚杳的手腕,指着内侧急切发问:“姚参军,阿杳,阿杳,你这里,是怎么回事?”
姚杳低下头,看了一眼,大大咧咧的笑了:“这啊,嗨,刚进掖庭的时候,冬日里到处都冻死人,也就灶房暖和点,我就坐在灶头打瞌睡,人一下子歪了,这个地方就被火燎了,没事儿,早就好了。”
韩长暮皱眉:“是,永安元年,你刚进掖庭的时候吗?”
姚杳迷迷蒙蒙的应了声是。
韩长暮稳了稳心神,面色如常的又问:“那,没被火烧的时候,这里是什么样子的,你还记得吗?”
姚杳翻着眼皮儿看了韩长暮一眼,就像是在看一个二傻子一般,嘻嘻笑着,满嘴的酒话:“当然记得了,这是,我的肉啊,我,我肯定记得啊,没被火烧的时候,也不好看,那么,那么一大块胎记,青色的,难看死了。”
这话如同雷击,重重的劈在了韩长暮的心上,他脸色惨白,唇角嗫嚅着继续问:“阿杳,阿杳,你听我说,你还记得,你是从哪里,从哪里进的掖庭吗,你进掖庭前,是,是住在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