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笙公寓虽然还是地处偏僻,但是比起李庄来,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
出了小区门,几乎没走两步,俩人就坐上了一辆出租车。
“你胳膊上的伤口没事吧?”
报上地址,杨可才发现,邹夏左臂上,还留着血。
黑色的血液,往外流的缓慢,但是一路下来,也早已流满了整只手掌。
“伤口不深,血已经止住了,没有大碍!”
听见邹夏的解释,再加上他满脸不在乎的表情,杨可心里也松了口气,但是还是很好奇:“我还是头回见,有人的血是黑色的”
“谁的血是黑的?”
“刚刚刘大爷不是抓了我一下吗,高浓度阴气入侵人体,就会把血变成黑的!”
“但是阴气也会跟着黑血排除体外,所以只要把黑血放完,就不会再有危险!”
邹夏用衣服擦了擦手臂,伤口受力,血液又往外渗了一些。
但是留在衣服上的血迹,已经变成了明显的红色。
以邹夏的经验,这条手臂,今晚会发胀发麻,用不上力,这是副作用,应该会持续三四个小时左右。
杨可听到邹夏的解释,有点好奇,“那如果不清完黑血呢?是不是和电影里演得一样,你会变得和刘大爷一样?”
“不会”
邹夏沉默了一下,这个问题,让他想到过往一段很不妙的经历,但是最终还是给出了解释:“如果不清完黑血,我接下来,在6分钟内,会先从皮肤起变成一具腐尸,就是丧尸片里,那种骨头粘着肉的尸体,不过唯一的区别是,丧尸能动,而我不能。”
“我们为什么要选今晚离开房间,前往火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