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邹夏说的那样,这不是什么机密,说了就说了,自己又不是啥保密机构的,犯不上去赌命。
而且他知道了,邹夏应该确实不是特队,不是相信了邹夏的片面之词,而是就没有特队会这样问问题,好家伙,前后没有两分钟,自己腿上就被捅了两刀。
混了那么多年,程磊深知一个道理——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但不要命的也怕不拿命当一回事的。
程磊不是宁安市本地人,他老家是乡下的,前两年过年回家打麻将的时候和隔壁桌起了冲突。
以程磊的性子,那种情况,就算没有个十万八万,至少那桌人也得每人排着队给自己磕头赔罪。
但是他却选择了息事宁人。
原因无他,那桌上有个男人,他认识,并且很熟。
那个男人杀过人!十几年前,当着村里很多人的面,砍死了企图强迫自己老婆的村长!
最终宣判的时候,他是过失杀人,只判了十几年。
但是当年程磊亲眼看见了,他很平静的把村长砍死,就像宰了一只鸡一样平静,拿着血淋淋的菜刀,在村里逛了大半圈。
脸上始终带着一抹让人不明所以,却很吓人的笑容。
那天,那个已经年近5的男人,又看了自己一眼,同样的平静表情,毫无波澜的目光,意味深长的笑容
别说找麻烦了,程磊当场吓得腿都软了。
还过年?
当天就收拾行李,从乡下跑回了城里。
所以程磊对于类似的危险人物,感觉很灵敏,可以说他能混到当今的地位,这种灵敏的感觉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同样的,从邹夏捅了自己的那一瞬间,他就意识到,这个看着斯斯文文的年轻人,内心里绝对藏着一只凶狠的野兽、
他不是那种把生命当儿戏的人,
但是却是那种更残忍的,把人当玩具的人。
这样的人,就是存在于人间的恶魔,远比村里那个蹲了十几年的杀人犯还狠,还让人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