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个儿热热闹闹了一宿。
今天残倦难褪。
一直到日上三竿,潇水城才懒散醒来。
街上三三两两有了行人,街边的铺子也就拆下了门板,开门迎客。
在东城,潇水最好的首饰铺——福祥记也迎来了第一单生意。
只可惜,不怎么顺利。
“这根钗子前天作价百两,今天怎么就要一百五十两?!”
“这位郎君,今儿是什么日子啊?酒神祭!这吃穿用度哪样东西不涨价啊?便连对面楼的窑姐儿都得多要三分脂粉钱。我这不涨?它合适么?”
宽敞的铺子里珠光宝气,掌柜的笑脸迎人,嘴里却是连串儿的反问噎得张易还不上话来。
游侠儿紧紧攥着根珠玉钗子,像握着把刀子。
掌柜的笑脸依旧。
“这样,客人您明天来买,明天一百两。”
这话纯属敷衍人了。
潇水的习俗,在酒神祭的第二夜,男女互赠信物。
过了今夜,这钗子再如何便宜,对张易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只要今天买。”
掌柜的脸上不见诧异,早有话备着。
“罢了罢了,我看你呀也是诚心想买。”
取出另一根钗子。
“这根钗子,同样一等一的手艺,就是材质逊上半筹,一百两便宜卖于你吧。”
他笑呵呵嘴上说着“便宜”,可衣袍下却缓缓翘出了一条尾巴,棕黄色毛发蓬松,在身后慢悠悠摇晃。
稀奇的是,铺子里,无论是张易还是其他店员,都对这条尾巴视而不见,或者说,明明看见了却不以为意,好像做买卖的本该就有这么一条狐狸尾巴。
若继续把目光推出铺子,落到渐渐热闹起来的街面上。
便能瞧见一个个行人,长角的、披鳞的、獠牙外凸的、眼珠子发绿的……身上总有些非人的特征,还时不时能见着彼此犄角相碰、尾巴勾脚的景象,可人人都不以为意,仿佛那些爪牙鳞角是灰尘落在衣襟般,不值一提。
街上怪像暂且忽略,单说铺子里头,张易答得毫不犹豫。
“我只要最好的。”
掌柜一下变了脸。
“那就对不住了,最好的一百五十两,不二价。”
尾巴也不摇了,说着伸手就要拿回游侠儿手里的钗子。
这时。
啪!
响亮一巴掌拍在桌上,吓了掌柜一个哆嗦,尾巴都缩回了衣摆下,可紧接着,他便瞧见桌上多了一锭银光闪闪的“小可爱”,于是乎,尾巴又晃晃悠悠地翘了出来。
旁边插进个声音。
“这钗子给他包起来,不够的银子我来补。”
“哟!”
掌柜尾巴摇得飞快,竖起拇指。
“仗义!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