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鬼王宴(3 / 4)

地煞七十二变 祭酒 5241 字 11天前

“真是岂有此理?!”

秀才鬼们最是义愤填膺。

“既受供奉,便是神灵,如何能夺民钱财?!”

黄尾不以为然地辩解道:“鬼王无庙,平日受的供奉不多。再者说,钱唐与别处不同,即便是鬼,也要穿衣吃饭。鬼王家大业大,如何少得了钱财。他也多少护得地方繁荣富庶,一万钱倒也不算什么大数目。”

说罢。

大伙儿都瞪大眼瞅着黄尾,仿佛再一次认识了他。

这个只能讨米汤骗肚子的穷鬼,竟认为一万钱只是小钱?!

难道这就是城里鬼的格局么?

可惜城里鬼的心胸与乡下鬼并不相通,尤其是穷得只能喝米汤,还有人试图把自个儿攥出尿的时候。

几个秀才带头一通鼓噪,很快达成共识,要上城隍庙,告冥状!

黄尾好说歹说见劝不住,不知从哪里弄来俩猪尿泡,灌满了粪水,说是与他们傍身。

“道长就不必去了,先随我去烧香拜社吧。”

…………

社。

本意指土地神,后渐渐引申为祭祀神灵的组织形式,再后来又扩展到其他方面的社会活动中。

譬如会社。

钱唐人尤爱结社、集会。

例如裁衣社,是裁缝们结成的行会;白社,是棺材铺子、吹打手、阴阳师傅乃至厨子等丧葬从业者们互通声气的平台;再如最常见的某某同乡会,既是外来户们尤其是流民,患难相扶的组织。

这些帮、门、会、社,说好听些,是为了抱团求存、友爱互助。难听点,却是有活力的社会团体的温床与雏形,或者,本就是!

李长安自然敬谢不敏。

黄尾劝道:

“钱唐人人入社。入了社,事事有人出头;不入社,行行寸步难行。即便是作苦力、作乞丐,不入社,也是作不安生的。”

“再说,入了社,还有一项好处。钱唐城内,常常有富贵人家出头祭厉施孤,都由会社暗中看顾,若不入社,连根冷香都吃不着哩。”

道士转念一想。

反正不要钱,暂且就入乡随俗吧。

……

黄尾引荐的会社是富贵坊里势力最大的一家,成员大多是码头卖力的苦哈哈,所以名字就叫“褐衣帮”。

香堂也恰巧设在华翁邸店里。

刚开始,李长安颇有遐想。

入社的仪式是否像电影里一样。

先拜关公,再喝血酒。

唱什么:

“有忠有义,富贵荣华。”

啪!把碗一摔八瓣。

“无忠无义,照此莲花。”、

可惜。

等了老半天,出来个山羊胡颤巍巍的老头,觑着老花眼,写下了李长安姓名,领他给某不知名神像前烧了一炷香,就算正式入伙。

一点没电影里那样有仪式感。

老头和善,耐心询问里李长安近来可遭欺瞒?有什么难处?可有糊口生计?若没有,香堂能帮忙介绍去码头卖力气,只是若经会社安排,就得把一部分工钱上缴入会社义库。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