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后面这句话周毅听懂了。
书面的形式,应该就是和方大状一直告诉自己的,“做事要留痕”旳话是一样的。
“对啊,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这一点你要牢牢记住,而且如果你们协商不成,那一定要在公示期内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
“只有这样,你才能算是真正提出了反对,不然你就算是起诉到法院,那你也照样没理。”
“另外,我也得告诉你,周毅,修电梯这件事,一定一定要把所有的问题都理顺了,该解决的都得解决,否则,电梯修起来,那麻烦才开始呢。”
方大状说到这里笑道“一会儿我会把一些资料给你发过去,你仔细看看。”
“这不单单是为了你家,也为了你父母整栋楼的和谐,因为问题你不解决,那就永远都是问题。”
“哦对了,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倒是可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那样也就没问题了……”
方大状最后还又开了个玩笑,很冷。
“其实现在很多老旧小区改造,安装电梯,都没发展到这一步,很多时候最大的困难反倒是最开始安装时候。”
“楼上的人想少出点钱,楼下的想多赚点钱,中间的各有各的想法,反正都是一团乱麻,你好好弄吧,有不清楚的地方再来问我。”
说罢,方大状挂了电话。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方大状发来了一堆的材料。
已经躺在沙发上的周毅看了看,果然如同方大状所言,这电梯修好之后的麻烦真的不少。
周毅开始仔细看这些材料,这可涉及到了之后自己和楼上邻居的谈判。
都知道电梯安装费用很贵,但是呢,加装电梯之后的收费呢?
住小区的都知道一件事,不管你是一楼还是几楼,你用不用电梯,你都得交一笔钱,叫什么,叫电梯费!
事实上这个钱很多一楼的住户就不能理解,我又不用电梯,我凭什么要交你这钱呢?
方大状给的材料里对这部分解释的还是很清楚的,原因很简单。
民法典规定了,业主对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建筑,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而且不得以放弃权利的方式拒绝承担义务。
这话听着很拗口,说人话就是,你在小区里,除了你家那房子之外的小区里面其他地方,什么喷泉路灯,花草树木之类,那都是你们业主共有的。
电梯也一样。
这东西有你一部分,所以不管你用不用,你都得花钱来进行维护,这是你所有权相对应的义务!
因此呢,你不能说自己不坐电梯就不花钱,说不通的。
那么问题来了,这种老小区改造新装的电梯,性质上来说和之前的电梯几乎没什么区别。
一楼要不要出电梯费呢?
还有,电梯如果中途坏了需要大修,谁出钱,他们这可是很老的小区了,指望维修基金吗?
现在有没有还两说呢……
类似于这样的问题还有不少,并不是说安装了电梯之后就能一劳永逸。
可是呢,周毅在那位邱明军的话中没有听到任何关于这方面的协商。
就感觉这些人是只想着把电梯建起来,至于建起来之后的问题,好像根本没有考虑一样。
那这肯定不行,虽然是邻居,但是该说清楚地都要说清楚。
修电梯的问题,以及修好电梯以后的问题,不能拍脑袋想修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