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这就是我提出来的(2 / 4)

最高法又发布司法解释了,而且是上个月发布的,这才几天。

不过霍鹏飞瞬间就明白了,在过去,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已经设置了这个东西。

但读过法条的人都知道,法条一般都是概括性极强的,你可以从这个方面来理解,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理解。

但有了司法解释就不一样了。

“相关的司法解释有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暴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而且,现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作为条件!”

方大状将情况说完,随即道:“所以,尹总监,我的建议是,申请一份保护令,禁止其再有家庭暴力的行为。”

“而如果对方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下发后依然有家庭暴力行为,那我们就可以依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很完美。”

说到这里,霍鹏飞彻底清楚了,他这段时间忙着打官司,确实有点忽略了理论。

主要是没想到最高法居然出台了这方面的司法解释。

有了这份保护令之后,以后再去法院申请就有了具体的依据,因为这里对于申请需要做的事,拿的证据,都进行详细规定。

可以说给很多人指出了路,不像是以前,全靠法院自由裁量来决定。

周毅也是摇摇头,方大状最近好像和拒执罪杠上了,这已经是第二次说拒执罪了。

尹大姐听的眼前都冒蚊香圈了,话说法律还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其实这个保护令和行为保全有点相似,范围没有那个广,只适用于家庭关系。

但是保护程度却比那个强很多!

保护令甚至可以做到,禁止你见对方的程度!

她作为财务方面的总监,对于法律也不是说什么都不懂,只是听着对方的话,感觉这位方律师这一套流程好像十分熟悉一样……

莫非他以前就是这么做的?

不过说归说,这个保护令还是让尹大姐很心动。

想要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没有新理由的情况下,得等六个月才行。

但是有了新理由就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这是霍鹏飞之前设想的道路,前面起诉是以对方出轨为理由的,那这次,可以把家庭暴力加上。

在这段时间里,总得有保护自己的手段。

所以思考之后尹大姐很快做出了回答:“那就都由方律师您来操作了。”

事情谈完了,霍鹏飞拟出了相关协议,因为方大状并不是法务部的成员,所以还需要和律所签合同。

并且需要动用法律援助资金。

这个简单,周某人就在旁边,直接签字,然后就是财务方面的事了。

财务方面尹大姐就是老大,然后……她也直接签字盖章,手续就走通了。

尹大姐离开,霍鹏飞犹豫了半天才开口道:“方老师,虽然最高法有了司法解释,但您也不用这么热衷吧?”

“这才发布几天呢,可能下面的很多法院都没有吃透,这样做会不会……”

方大状笑了笑道:“因为啊,这次的司法解释,就是我们一些人推动着出来的。”

“你难道不觉得我们的司法系统要加大对家庭暴力的介入吗?‘法不入家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说完,方大状提起自己的斜挎包,就这么走出了法务部,嘴里又开始哼唱: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

还是那熟悉的唱词,方大状好像很喜欢,每次在做一些他喜欢的事时候都会哼那么两句。

只剩下后面呆若木鸡的霍鹏飞。

周毅看了看霍鹏飞叹口气,老霍真的是实惨啊,方大状这个逼装的太大了。

“我们一些人推动的……”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