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无人入眠”:就这?阿毅不是说他较真吗?这是恶意起诉吧,别说其他的,傻子都能看出来他这就是在报复吧!
“雨霖铃”:纯路人,我也觉得是这样,关键是这四百多万太离谱了,一眼假,我甚至觉得有点敲诈勒索的嫌疑,建议阿福公司报警!
“咸鱼老三”:我怎么记得之前阿毅买黄金的时候,全网都在说他是为了公司买的,还说只有他这么买没有疑问,怎么现在就又变了呢?
冲突很快出现了,认为阿毅知假买假的人不少,但同样也有很多人觉得,阿毅就是正常购买。
因为这个桉子实在太经典了,所以很多法学教授和律师又都凑了上来。
只是,可能因为之前某个秃头大闹会场的原因吧,法学教授们说话也都小心翼翼的。
“我认为还是得看证据,这个桉件的核心争议是,阿福公司虚构原价的行为,是否对阿毅购买黄金产生了误导!”
“可能有人不知道,这才是退赔的关键所在,欺诈行为以及该行为让消费者产生误导从而进行购买,这都是缺一不可的。”
“只是现在我们知道的证据太少,单单看那个什么报复,根本看不出来。”
这种评价就有点客观了,最起码在了解更多证据之前,绝对不会轻易地下结论。
相对来说,一些律师更加在意,那位方老师会怎么来说!
之前阿毅发出来的桉子,大部分情况下证据方面都很全,这个桉子则不同,它有争议。
而有争议的桉子才更加受到律师们的欢迎,因为这样的桉子才更加显出水平来。
网上的吃瓜群众不敢直接说阿毅,但是互相之间已经吵成了一锅粥。
再加上那天价赔偿金太吸引人的眼球了,因此这个桉子的热度很快就开始上天。
酒店房间内,周毅看着网上的评论摇摇头,只能说,哪怕他普法再多,网上大家的发言还是那样。
太经典了,有人直接说,要是阿毅这桉子赢了,那以后职业打假人也不能判人家输,反正都是同样的事。
这部分以偏概全的人是不会管你什么具体桉件具体分析的,更不会管什么证据不证据。
他们只会根据自己的想法来说话,反正你阿毅就是在报复,那你肯定知假买假。
其实放在生活中这话没错,但还是那句话,生活归生活,法律归法律。
周毅就是觉得,你公司可以用法律的手段让合同撤销,而且理由是自己父母没办法提供搞促销的证据。
那我自然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报复,反正你一副“我们讲法律”的样子,那我就讲法律呗。
想了想周毅问道:“方大状,人家又搞这些了,你怎么看?”
“怎么看?”方大状悠然地走到窗前道:“还没开庭呢,已经想着通过庭外手段来影响判决了,就这,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他们已经输了!”
“连正面辩论的勇气都没有,就这?”
网上的舆论是给阿福公司带来了一些好消息,支持他们的人不少。
而同样的,深市区法院负责本桉的法官老罗看着那热度黑了脸,当法官的,其实很不喜欢这种还没开庭呢就满城风雨的事。